年月日:1949:19490418:19490418-d-roc-aaa-001-蒋中正大事长编
蒋中正大事长编>19490418
十八日
筹拟对共匪所提条件之对策及方式:「(甲)提出具体相对条件覆之。(乙)不提出对案,仅答以不能接受其所提条件,而愿先订停战协议,以表示和谈之诚意,如其在此和谈期间,进攻渡江,则其战争之责任,应由共匪负之。(丙)用党部名义驳斥其条件之前文与其消灭行宪政府而实行其共产专制政府,比之捷克与波兰政府犹不如之之意,以昭告中外,宣示中共毒辣之罪恶,乃为国际共产中之尤者。」
手书覆李宗仁代总统,请由居正委员转达。书略曰:「居先生来舍,接读手书。中以为今日之事,莫要于团结精神,遵循制度,事事皆能以诚相见,各尽其职,如此必能使党国转危为安也。至于和战方针,至此不能不下决心,早作定计,万不宜再事因循,使军民无所适从,徒为敌人多留反宣传时机,以售其中伤毒计也。」
李宗仁以党政民意各方面皆反对「和谈条件」,遽上电声言请蒋中正回京复职,否则,对匪应战,必赋以全权。其意盖在迫使政府必曲听其「和谈」也。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发表声明,重申和平谈判,应以五项原则为基础。
相关人物:居正 李宗仁
出处:卷7下 274-2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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