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9:19490415:19490415-d-roc-aaa-001-蒋中正大事长编



蒋中正大事长编>19490415

15日

为长公子经国四十生日,蒋中正题「寓理帅气」四字以勉之。并跋云:「每日晚课,默诵孟子养气章,十五年来未曾或间,自觉于此略有领悟。又尝玩索存心养性之性字,自得四句曰:无声无臭,惟虚惟微,至善至中,寓理帅气,为之自箴,而以寓理之寓字体认深切,引为自快;但未敢示人。今以经儿四十生辰,特书此寓理帅气,以代私祝,并期其能切己体察,卓然自强,而不负所望耳。」

是日

「和谈」第2次会议在北平举行,共匪提出所谓最后修正之「国内和平协议」,仍为八条二十四款,其内容苛刻狠毒已极,无异强迫我政府与全国同胞任由其处分宰割。周匪恩来声明「此为最后修正之文件,原则性决不变更。」并限期于20日签字,此实为一「最后通牒」也。至是,共匪扩大战乱,绝无谋和诚意之邪恶,遂大白于天下矣。

附录

共匪所提「国内和平协议」八条二十四款,大略如下:「(一)『战犯』在原则上必须惩办;(二)废止『中华民国宪法』;(三)废除『国民政府一切法统』;(四)国民政府所属一切武装力量全部实行改编为『人民解放军』;……『人民解放军』向南京国民政府所管辖地区开进和接收的一切事宜,由『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以命令规定之,『人民解放军』开进时,南京国民政府所属武装部队不得抵抗。……国民政府所属任何武装部队如有对『改编计划』抗不执行者,国民政府应协助『人民解放军』强制执行;(五)『没收官僚资本企业及财产』;(六)『改革土地所有权制度,实行分配土地』;(七)国民政府一切外交条约协议,由『民主联合政府』审查,分别予以废除,或修改,或重订。(八)在『国内和平协议』签字之后,『民主联合政府』成立之前,南京国民政府及其院部会等项机构应协助『人民解放军』办理各地的接收和移交事项,『民主联合政府』成立之后,南京国民政府即向『民主联合政府』移交,并宣告自己的结束。」

相关人物:周恩来蒋经国

出处:卷7下 272-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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