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9:19490314:19490314-h-roc-s27-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90314
八时半之快车南下,云龙、剑清、泗川、灵石等来送,继成、瑞池亦同乘至台中。
聘三来迎,言他大户余粮约一万斤,数日前已交粮食局矣。
即到宿舍,犹龙、艳秋及诸孙皆出迎。
坤山来,廖进木、林清渠之借款已还,余即往彰银取借用证还之,又将借款贷出。
木炎来,报告对佃人结租金之事。
四时蔡先于、赖维种、张焕圭、林凤麟来,言李连春嘱维种用县参议会之公函提出于粮食局及省参议会,请改收购大户余粮之办法,问余之意见。
余赞成其提出其公文,嘱焕圭起草。
七时何锡珍【1】如约而来,告以12日命剑清答李连春余粮问题。
余本期总合收入粟三十万斤,佃人种蔗及伙食减十一万斤,田赋、公学粮随赋收购计十二万斤,余之伙食及费用三万余斤,仅存三万余斤,粮食局命余缴出十六万斤,实无余粮可缴,任汝骋意为之。
李连春言可往台中粮食事务所商量,锡珍【2】言欲将此告所长,然后斟酌办法也。
【注】
【1】日记原文误为何锡珍。
【2】日记原文误为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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