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闻天年谱>19490204
1949年02月04日
同李富春联名(署名“洛甫、富春”)提出《关于东北组织形式与行政区域划分之意见》送林彪转中央书记处,其要点为:
(一)东北今后决定一切的任务是经济建设,而经济建设之实施必须通过强有力的政府,故提议由东北局的负责同志兼任政府工作,如高岗即兼任东北人民政府主席。
东北局其他同志可大部兼任政府工作,特别是经济部门工作。
政府之下设经济委员会,亦由负责同志兼任主任。
如此建设的方针、任务与计划确定后,即可经过政府机构贯彻实行,使建设易于紧凑贯彻。
(二)东北军区今后的任务是巩固东北内地的治安,负责海防,组织民兵。
训练二线兵团,已不如以前的繁重与紧张,因此东北军区可改组,成立简单的司政、供卫机关。
今后凡支援全国的军工、军需、卫生部门及事项均拨归人民政府管理。
(三)东北(包括热河)人口四千万,交通电讯方便,但现在划为十个省(松江、合江、嫩江、黑龙江、吉林、辽宁、辽北、安东、辽西、热河)连内蒙古共十一个省。
建议将省的范围划大些,原则上拟将松江、合江两省合为一省,嫩江与黑龙江合为一省,辽宁与安东合为一省,辽西取消,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归热河与辽北,这样可减少四个省,并可抽出四个省一级的干部南调。
(四)东北现有沈阳、长春、哈尔滨三个直辖市,我们意见东北局除继续注意农业的发展外,特别要注意工业的发展,故提议将长春划归吉林省领导,哈尔滨划归松江省领导,而将重工业城市沈阳、鞍山、抚顺、本溪四市划归东北局直辖。
因为鞍、抚、本三市的形成,即是由于钢铁、煤的重工业而来,这些重工业均是国营企业,不可分划,故以归东北局直属为宜[注4]。
(五)东北局的委员及常委需要重新确定,请中央决定。
[注4]
意见中第3、4两项关于东北行政区域划分的建议基本上得到中央的同意,经中央批准的划分方案为,在东北人民政府下共辖有6个省、4个直属市及内蒙自治区与旅大特区。
新的行政区划载1949年第10期《东北行政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