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9:19490121:19490121-h-roc-s27-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90121
本日为省政府定期委员会,【1】19日对陈主席提出辞表矣,故不出席。
刘明朝、王民宁、林忠、庄泗川陆续来访。
刘集贤寄卖金条十两,乃托泗川代卖,价格十九万五千元。
他等去后已十时矣,倦甚,又再假寐。
午后二时同林忠赴通志馆编纂顾问会,决定每月每人提出作品若干及采访员与编纂之配合,五时方闭会。
兴台公司祝麟来对银行借金五千元。
晚饭同剑清看顾正秋演“鸳鸯冢”,【2】余不禁为之流泪。
【注】
【1】本日为省政府委员会第八十三次会议。
(台湾省政府委员会议档案,会议序号005010083,〈省政府委员会第八十三次会议纪录〉,http://ds2.th.gov.tw/DS3/app005,二○一二╲六╲二十三)
【2】京剧剧目。
演东村王五姐与谢招郎偶遇于亲戚家,彼此爱慕,私订终身。
谢回家后,因家规谨严,未敢禀母。
王五姐候娶不至,思念成疾,托人传书与谢,书为谢母发觉。
招郎受责被禁,乃潜逃,连夜赶至东村与五姐相会,各诉离情。
五姐哀伤致死,招郎亦碰壁殉情。
王嫂乃将二人合葬一处,称鸳鸯塳。
此剧由清代黄治《蝶归楼》传奇翻成,情节略异。
(李绍宗、夏玉润主编,《中国剧目辞典》,河北: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页九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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