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9:19490120:19490120-c-prc-bga-103-林彪年谱增补



林彪年谱增补>19490120

1949年01月20日

△中央军委发出由毛泽东起草的致林彪、罗荣桓电:
根据莫文骅报告看来,北平出城谈判之11个代表是傅作义布置准备和我们和平解决的1个步骤。
此种代表出城谈判,对于我们争取北平人心向我,瓦解敌军内部及促使傅作义出城改编是有益的。
如该代表等再来要求见你们或叶时,应妥为护送招待,并接见他们,但要警惕其可能的破坏行为。

11时,与罗荣桓致电军委,并告彭、叶:
兹将苏静19日22时来电转上请阅,并请逐条指示答复。
现将我们的意见提供如下,请作参考。
(1)接收机构定名为接交办事处,以7人组成,我方4,我为主,傅方3,傅为副,我方以叶剑英同志为主任,陶铸、徐冰、戎子和3人参加。
(2)德胜门城外策应,由杨罗兵团担任,西直门策应,由程彭兵团担任。
(3)同意。
(4)平敌出城1星期后的供给补充,解放军后勤统一补给。
(5)待机。
(6)同意。
(7)一切干部在概须经过我们的同意和任命的原则下,同意他们提案上的意见。
(8)接交办事处系临时性质,接交完毕后,则一切归军管会管理之。
在接交期中,则军管会和接交办事处统归前线司令部领导之。
(9)经办事处移交前线司令部接管,转交军管会处理。
(10)同意。
(10—)对伤兵处置方法,同意。
对阵亡后事我们无责任。
(12)邮电不停,但由我们派军事代表监督检查。
对报纸1概暂时停刊。
私营者经新的政权登记审查,允许后复刊,国民党公营者,1概移交。
(13)宣布解散国民党党团组织及一切特务机关,并应坦白登记,军统、中统一切档案及电台移交,人员登记坦白,执行听候处理。
(14)同意。

12时,同罗荣桓致电中央军委:
(1)傅已答应将北平部队向外开动,22日上午10时出城者为第101军3个师共2万6000多人及骑第4师2000多人,开至黄村邢各庄附近一带,23日继续开动其它部队。
(2)冀东、平北粮食皆甚缺。
平敌共20余万,故不得不住到沿平汉、津蒲两线之间,3河、香河两县亦需住兵。
以上地区军委是否同意。

△中央军委发出由毛泽东起草的致林彪、罗荣桓电:
同意你们规定北平守军各部开至沿平汉、津蒲两线之间及3河、香河地区驻扎。
但我军应重新部署,对敌军驻地取包围控制态势。
并须对我军各部首长下达通令,使他们明了策略意图。

15时,同罗荣桓致电各部首长,并报中央军委、东北局:
(1)北平问题因傅慑于我军威力,不敢抵抗,已答应实行和平解决,将部队开出城外,改编为人民解放军。
但中央军是否完全就范及出城后是否发生叛乱,则仍须防止。
(2)已商定22日上午10时,北平部队开始向城外开出,当日开出者为骑第4师3个团两千多人;
第101军3个师共2万6000多人。
骑第4师拟经右安门、槐房、团河到邢各庄附近各村;
第101军出广安门,经万寿寺、西红门到黄村附近各村。
(3)为了让开路线与宿营地,我华北第7纵应于明天开始向固安移动,并集中固安。
(4)我第3纵及第5纵,凡靠近骑第4师及第101军所经过路线与宿营地点的部队,均后撤退20里外,以免发生误会。
(5)第3纵、第5纵及华北第7纵均须派出得力干部,在上述地区照顾北平开出之部队,以免误会。
华北第7纵并应在黄村、邢各庄一带向群众解释。
(6)23号北平城内部队继续向外开拔,其经过路线与到达地点另电告。
(7)除华北第7纵外,此事目前暂勿在部队中宣布,但可在高级干部中宣布。
待北平敌全部开出后,再准备在部队中宣布。

△在平津前线司令部会见徐冰、戎子和。

△东北野战军和国民党华北‘剿总’司令部总司令傅作义部达成和平解放北平的协议。

20时,同罗荣桓致电中央军委:
北平城内党20日13时来电,转如下:
傅作义昨日与直属3个师长个别谈话,唉声叹气,并于邓(宝珊)谈,林彪44岁,聂荣臻48岁,我已54岁,作战经验比他们多,今被打败丢人。
傅担心我进城后,对其不礼貌,向离平。
东4驻防士兵接到命令,要开前线。
据李腾9谈,傅与石觉谈和平解决,石未表示任何意见。

△同罗荣桓、聂荣臻致电中央军委:
19日苏静已于傅方代表草拟和平解放北平的14条协议。
接收机构定名为接交办事处,以7人组成,我方4,我为主;
傅方3,傅为付。
我方以叶剑英同志为主任,陶铸、徐冰、戎子和3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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