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9:19490115:19490115-c-prc-bgb-113-黄克诚年谱



黄克诚年谱>19490115

1949年01月15日
中央军委发出指示:
根据战争的发展,去年11月01日(1948年)规定各野战军冠以军区地名已不适合,决定:
西北野战军改称第一野战军,中原野战军改称第二野战军,华东野战军改称第三野战军,东北野战军改称第四野战军[3]。
根据中央军委这一指示,各野战军于2、3月间相继更改了番号。
华北军区三个兵团改称第十八、十九、二十兵团,仍由中央军委直接指挥。
△ 林彪、罗荣桓、聂荣臻致电中共天津市委并报中央军委:
“同意以黄克诚、黄敬、黄火青、张友渔、李聚奎、钟伟、袁昇平、王世英八同志为天津军管会委员,除黄克诚、黄敬经中央指定为正副主任外,谭政同志可不必参加[4],军队亦不必提一副主任。”
△ 15时许,天津解放。
16时许,黄克诚、黄敬进入天津,开始正式办公。
△ 黄克诚、谭政、黄敬联署发布《天津区军事管制委员会布告》,向全市宣布:
案奉中国人民解放军前线司令部、政治部电令:
“天津市及其近郊国民党军业已肃清,塘沽、大沽国民党军亦将就歼。
为着保障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维护社会治安,确立革命秩序,着令在天津市并东至塘沽、大沽,南至静海,西至杨柳青,北至杨村所辖区内,实行军事管制。
成立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指挥之下的天津区军事管制委员会,为该区军事管制时期的权力机关,统一全区军事、政治、文化等管制事宜。
任命黄克诚、谭政、黄敬、黄火青、王世英、许建国、李聚奎、钟伟、袁升平为天津区军事管制委员会委员,并任命黄克诚为主任,谭政、黄敬为副主任。”
本会遵命即于1月15日宣告成立。
本主任暨各委员亦于该日到职视事,奉行共产党制定的城市政策,遵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的约法八章,实施军事管制。
特此布告周知。
△ 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号布告:
“奉华北人民政府命令,任命黄敬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友渔为副市长。
黄敬等通于一月15日就职视事。
此布。”
△ 天津新华广播电台于当日晚开始播音,向全市人民宣告天津解放,开始实行军事管制;号召人民群众严格遵守军管会各项规定,各安生产,配合接管,并就时局问题开展宣传。
[3] 第四野战军,1949年03月28日由东北野战军改称。
司令员林彪,第一政委罗荣桓,第二政委邓子恢,第一参谋长萧克,第二参谋长赵尔陆,副参谋长聂鹤亭、陈光,政治部主任谭政、副主任陶铸。
辖第十二兵团(司令员兼政委萧劲光)、第十三兵团(司令员程子华、政委萧华)、第十四兵团(司令员刘亚楼、政委莫文骅)、第十五兵团(司令员邓华、政委赖传珠)、特种兵司令部(司令员万毅、政委钟赤兵),共12个军。
[4] 谭政,时任第四野战军政治部主任,参与指挥解放天津。
因入城时间提前,迫切需要发布布告,天津市委决定仍照1月14日总前委决定,军管会布告仍署名谭政为军管会副主任,直至北平和平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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