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9:19490113:19490113-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90113
林金藻持于右任[1]所书之条幅来赠。
今朝《民生报》[2]载粮食局通知地主三十六年前後期、卅七年前期之余粮申报。
即以电话唤焕珪来商量,他亦赞成申报,但将来纳金或纳粟又有一番之争论矣。
犹龙今朝往台北,盖为贷付[3]之决裁也。
四炮介绍林金峰借宗庙基【金】百万元,绍培来银行请决裁,许之。
三时半返雾峯,途遇存中,与之同会其母吕氏,斟酌十五日结婚要准备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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