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9:19490111:19490111-c-prc-bga-103-林彪年谱
林彪年谱>19490111
1949年01月11日
毛泽东致电林彪、聂荣臻:你们应将你们向周北峰等宣布的三条电告北平党,叫北平党督促傅方实行。并严正地向傅左右(刘厚同等)说明,傅方既不愿意执行我方所提意见,如果又不执行他自己所提的离城改编,那就是他反复无常,势将丧失信用。
林彪、聂荣臻向中央军委报告:周北峰返回北平后,傅作义对和平谈判已有回电:“吾人此次冒大不韪与非常惊险,不计毁誉其惟一希望只在和平解决,保全平、津、塘、绥千万人民及文物工商业基础,帮助成功者速成功。个人别无所求,亦无任何企图,此种心理观念,既经张先生转达沟通,实为问题解决之珍贵基础。所带有关部队问题原则,基于上述心理基础,亟须缜密计划,妥慎实施,方可避免糜烂,不违初衷。打通思想及说服工作均非仓促可办,故部队出城时间,须视准备工作进行之程度,及双方细节问题具体商决约定。万一有少部分不听命令,尚须双方在技术细节上预有商定。
林彪、聂荣臻请示军委:我们已经要傅方代表到我处,直接商谈具体问题。如果傅真正将部队开出城外,则我军应采取如何对策,以达到令其缴械的目的。天津敌先头部队至迟需要于13日12时以前开出,否则我14日即开始进攻,也许要待我真正攻下天津后,傅及北平蒋系军官才更容易就范。天津战斗开始后,至多30小时即可全部解决。
毛泽东复电:同意命令傅方代表限天津敌先头部队至迟须于13日12时以前开出,否则我军将于14日开始进攻。傅方军队出城,只能携带随身枪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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