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81219
十时到中央书局会张星建,闻01月末方能落成,导余登楼上眺望。
次到银行,开台中慈善会理、监事会,出席者理事余及焕圭、金海、朝清、垂胜,监事叶荣钟[钟]。
决议剩余金百四十余万元为救济金,处分如下:台中县五十万元、台中市三十万元、彰化市二十万元、育幼院二十万元、商业专修二十万元。
次商登记为财团及家屋税提高诸事。
陈启川来,招之一同午餐于铁路饭店,一时启川返高雄。
新竹市长陈贞彬、地政科长叶剑锋、法院推事李元簇、【1】台中烟酒分局长朱正宗,三时余来访,坐谈片刻,即往雾峰会鹤年。
灵石来传云龙所嘱之中南运输之让售,及郭国基【2】无理取闹之事,晚餐后乃去。
【注】
【1】李元簇:1923年生,湖南平江人,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法政系及国立政治大学高等科毕业,西德波昂大学法学博士,韩国成均馆大学名誉法学博士、韩国汉阳大学名誉政治学博士。
历任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推事,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及台北卫戍总司令部军法处长、《中央日报》主笔、国防部法制司司长、行政院顾问、行政院法规委员会及诉愿委员会主任委员,国立政治大学教授、法律研究所所长、校长,教育部长、中国童子军总会理事长、司法行政部部长、中华民国副总统、总统府资政等职。
(熊钝生主编,《中华民国当代名人录》,第一册,页三七)
【2】郭国基:一九○○~1970年,屏东东港人。
东港公学校毕业,入台南长老教会中学,旋转至日本东京青山学院,1919年考入明治大学预科,1925年日本明治大学法学部毕业。
留日时参与新民会并担任六年总干事,因发表抨击台湾总督府言论被林献堂称为郭大炮。
亦参与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台湾文化协会、台湾民众党。
1943年因东港事件遭判处无期徒刑,于日本战败后始获释。
战后担任首届国民党高雄市党部党务指导员,并当选高雄市参议员、台湾省参议员,因1947年二二八事件而被判刑。
1951年临时省议员选举落选,后于1957年、1960年、1968年当选三届省议员。
任省议员时,针对中央政务多加质询,并参与中国民主党组党运动,1969年当选增补选立法委员,死于任上。
(照史(林曙光),《高雄人物评述》,第一辑,高雄:春晖出版社,1983年,页一;
闻怀德编著,《台湾名人传》,页一三九;
国史馆编,《国史馆现藏民国人物传记史料汇编》,第一辑,页三六二~三六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