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年谱>19481129
1948年11月29日
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第2、第3兵团和东北野战军先遣兵团发动平津战役,至12月20日完成对北平、天津、张家口的国民党军的战略包围和战役分割。
△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任弼时联名致信徐向前[1]:
“闻病极念,务望安心静养,不要挂念工作”,“待痊愈后再上前线。
总之,治疗和休养是第1等重要,病好一切好办。”
[1]徐向前于11月中旬在指挥太原战役中患肋膜炎,去后方休养。
△11、12月间
对《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作进一步修改。
其中在论述合作社经济时指出:
“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中,合作社应该成为广大劳动人民所易于接受和了解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和一种普遍的社会制度。
在目前,应以极大的努力,采用各种适当的方式,很有步骤地、很有条理地、很周密地、在自愿的条件下,将广大的消费者与小生产者组织到各种合作社中去。”
合作社主要应该分为三类:
第1,是消费合作社。
其任务是供给社员的各种生活必需品,使社员避免商人的中间剥削。
第2,是农民、独立的小手工业者及家庭手工业劳动者的供销合作社。
这类合作社的任务,就是供给社员(农民、独立的小手工业者、家庭手工业劳动者)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工具、种籽、肥料、原料等)和销售社员所生产的商品。
第3,是农业或工业的生产合作社。
农业生产合作社又可分为三类。
一是劳动互助社,这是在私有财产基础上的劳动互助组织,生产资料和生产品都归个人私有,只实行集体劳动或变工互助,这是一种初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二是集体农场。
三是农业公社。
这后两种则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高级组织形式,在中国现在还不能实行。
前一种是现时就能普遍实行的。
除此之外,还可组织其他的合作社,例如信用、医药、房屋合作杜等。
“这些合作社,如果办理得法,能够保护社员利益,免受商人剥削,并可提高生产力,节省劳动力,增加小生产者的财富。
因为合作社把人民组织起来,就使国家对于社会生产与分配的统计和监督,变得容易,并能养成人民的集体观念,训练小生产者集体劳动的习惯,为将来组织集体农场及社会主义的经济准备有利的条件。”
在对结论部分的修改中指出:
“在我们批判与反对小资产阶级的或资产阶级的路线时,又必须坚决地严密地防止任何急性的‘左’倾冒险主义的倾向,即是过早地和过多地在国民经济中采取社会主义的步骤,超出实际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去机械地实行计划经济,因而使我们失去农民小生产者的拥护。
这是一种极危险的‘左’的偏向,我们必须严格地加以防止。”
修改后的提纲草案经毛泽东审阅过,但未形成正式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