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8:19481121:19481121-c-prc-bga-103-林彪年谱增补
林彪年谱增补>19481121
1948年11月21日
三时,中央军委发出由毛泽东起草的致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电:二十日十五时电悉。你们可以位于锦州、打虎山、营口等地之五个纵队于二十三日出发,取快捷方式晓行夜宿隐蔽迅速行进,以三个或四个纵队担负割断北平与天津两地之敌;以一个纵队加程黄兵团担负割断唐山塘沽两地之敌;其余在新民、打虎山、营口地区之各部,则可于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出发。以上各部均走热河境内出冀东,不走山海关。沈阳地区各部及总部大行李则应缓若干天出发,走山海关附近出唐山。如林、罗、刘决定先走,则携带轻便机构先行,并于走后一星期左右在沈阳报上发表一条表示林尚在沈的新闻,并经新华社广播(请陈伍陶注意)。各部行进均注意隐蔽。
△九时,同罗荣桓、刘亚楼致电中央军委:二十日二十四时及二十一日三时电均敬悉。
均遵照执行。我军暂以玉田及其以东以西地区为目标向冀东前进,具体行动依尔后情况再定。
决采两条平行道路。北路:第五纵队、第六纵队,特种兵纵队,经义县、沈家台、建昌、汤道河,从喜峰口入关。南路:第三纵队、第十纵队、第九纵队、第八纵队、第七纵队,经锦州、江家屯、双山子、青龙,从冷口入关。各纵均于二十三日黄昏出发,在沈阳之部队(第二纵队、第一纵队、第十二纵队)则于二十四日黄昏出发。各部采晓行夜宿原则迅速秘密入关。
△中央军委发出由周恩来起草的致林彪、罗荣桓、高岗、陈云并告李富春电:根据关内各军经验,前线俘虏,经过部队一两周诉苦和巩固教育,即可补入部队参加作战;若未经训练,马上行军,则易致逃亡,不如暂留后方编入补训兵团,加以短期训练后再整队开送前方。
建议从俘虏中挑选三万补充关内各军。
△中共中央决定,中央军委以后在对外公开发布命令时,使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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