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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1948:19481116:19481116-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81116

素贞、垂芳来,言台中法院召大户余粮未纳者,不问理由即为之拘留,[1]昨日大甲二名,今日北斗二名,未纳者千余名,欲召问者五百余名云云。

此事影响颇大,不可默默置之,以电话唤蔡先於来银行,嘱其修书与魏主席,告以用贱价对地主买粟,无粟即为之拘留,殊不合理,地主负担甚重,如应纳之税、田赋、公学粮、随赋收购、所得税、水租、户税及诸种寄付,而又用不及三分一之价格买收其余粮,似此剥夺未免过甚也。

指挥部参谋主任陈玉堂将转任於警备司令部,继其後者黄瑞能,[2]宴之於铁路饭店,并请指挥官蔡挺起为陪,主人余及犹龙、继成、泗水、有智、聘三。

一时将出发,继成、聘三往送之。

三时受灥生注射第四十枝之恩托同。

次到灵山寺,南街嫂不在,惟会阿选。

犹龙四时半来宿舍,金海亦继至,商量明日临时总会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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