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81105
九时余省政府开委员会,此回皆追加预算,【1】无重要会议,仅十五分间即闭会。
次到通志馆,检查工作报告,复与黄纯青谈论馆刊。
十一时到工商银行,会朝琴、菩提,【2】既而金海、剑清、刘启光、陈逢源、简万铨、【3】林伯奏亦至,协议财政部命令取消分支行之营业,工商四十四处、华南三十四处、彰化十四处,各择无甚重要者而取消之,以应财政部之命令,【4】然各行各有意见,未能即决,约明日下午三时再商。
二时余金海、剑清同余会财政厅长严家淦,他本朝由上海乘飞机而来,对于国内之军事、经济甚悲观,几无法可救矣。
余告以财政部命令之事,他亦主张择无关重要而取消之。
次到中国国货公司抽签布匹以偿还债,出席者刘启光、黄及时、许丙、张聪明外,共十余名。
五时在银行俱乐部开放款委员会,瞿荆洲嘱余及朝琴、启光明日会魏主席,商放款不可制限,七时闭会。
即赴蓬莱阁,受南美行经理林文庆、南光公司经理梁祖辉之招待,盖为前月被人假彰银汇票之事而生意见,以作恳亲之意也。
【注】
【1】根据1948年11月05日台湾省政府委员会第七十三次会议纪录:报告事项,一、林产管理局请准更正该局及各山林管理所技术员及技工名额案。
讨论事项,一、台北县卅六年度地方岁入出总决算案。
二、台北市卅六年度地方岁入出总决算案。
三、彰化市卅六年度地方岁入出总决算案。
四、本省本年下半年度岁入出第三次追加概算案。
五、台湾省防空指挥部请支增加给费案。
六、基隆市卅七年度地方总预算第三次追加预算案。
(台湾省政府委员会议档案,会议序号005010073,〈省政府委员会第七十三次会议纪录〉,网站:http://ds2.th.gov.tw/DS3/app005/,二○一二╲六╲十一)
【2】日记原文误为菩堤。
【3】日记原文误为简万全。
【4】1948年10月30日,彰化、工商、华南三银行接奉财政部命令,在1947年以后,未经财政部批准自行增设之分支行处,一律立即撤销。
数量达一百个分支单位,计彰银二十余处、工商银行四十余处、华南银行三十余处,约有总额台币一百五十亿元之存款将归还存户。
放款方面若以其五成计算,则有七十五亿元回收。
该三家银行以是项命令影响金融极大,故先后集商三次,并决联请有关当局考虑妥善办法。
(彰化银行百年史编辑委员会编,《彰化银行百年史》,页二一二;
《台湾新生报》,民国三十七年11月10日,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