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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481029
昨夜沈有智带财政部之文书来,内言自罗东、宜兰、城内分行信托部等共十四单位,皆是九月一日以後之开设,未受许可而则开设,违反银行法,各负债〔责〕人要罚锾五千元以下,而十四位之分支行处皆即停业清算,付省政府办理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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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时余省政府委员会开会,无甚重要,仅廿分间即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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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有智同余会财政厅副厅长丘斌存、科长王大松,查问财政部有无公文来,皆言无接着,待接着然後斟酌答复。
次到工商银行会黄朝琴、周菩提,又以电话招林伯奏、陈逢源来协议,工商、华南皆无接着通知,遂不能共同一致行动,惟稍待此後之情形而已。
下午三时使有智、剑清会王大松,问有无接着公文,他言尚未。
三时半赴土地建物公司董事会,出席者连震东、林永生、林木桂、陈逢源、颜钦贤,协议基隆土地借与木桂建筑,及决定此後分土地之方针。
五时赴放款委员会於台银俱乐部,会毕同晚饭,今日为彰银值东,一切皆为彰银准备,饭後返公馆。
阿祝嫂持五万五千八百元来还,盖为洋服料及恩托同之港币换算剩余也。
余招之及五弟、剑清、瑞池、宋淑女同往大世界看电影,十时乃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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