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年谱增补>19481015
1948年10月15日
△04时30分,就锦州、塔山战况致电中央军委、东北局、热河分局:
(1)各纵均已打入锦州城内巷战,均有俘获,已将敌战车连与装甲车大队全部解决。
现正进攻范汉杰的司令部与卢浚泉的司令部。
(2)锦西昨日向我塔山进攻之敌,与我拼刺刀数次,以第95师战斗力最强。
黄昏时我全线反击,将敌全部打垮。
△中共中央发出由毛泽东起草的致林彪、罗荣桓、刘亚楼、谭政并告东北局、热河分局电:
锦州克后,可能巩固地占领。
你们现在即应布置妥善管理该城的工作,指定卫戍部队,选定市府、市委人选,预先拟好接管公共机关及仓库物资的办法,妥善对待各阶层人民的办法,处理反动分子的办法,处理敌币、掌握市场的办法。
此外,还有犒赏部队的办法(欲求缴获归公必须有公平犒赏。
此种犒赏每人1份,不可太多亦不可太少,依物资情况决定)。
如何,盼复。
△12时,国民党军停止了对塔山的攻击。
△18时,东北野战军经31小时的攻击,傍晚攻占锦州。
毙伤3万2000余人,俘虏国民党东北‘剿总’副总司令兼锦西指挥所主任及冀热辽边区司令范汉杰中将、第6兵团司令官兼锦州警备司令卢浚泉中将、副司令官杨宏光中将、冀热边区副司令官兼锦西行署主任贺奎中将、国民党军第10兵站总监黄炳寰少将、副监王宗勃少将、国民党军第93军军长盛家兴少将、第93军参谋长殷开本少将、第93军第184师参谋长罗恒有少将、第93军暂第18师师长景阳少将、暂第22师师长李长雄少将、新第5军参谋长张毓英少将、新第8军第88师师长黄文徽少将及国民党军第6兵团部、第93军、新编第5军、新第8军、交警总队、保安团队以下8万8000余人,缴获火炮1120余门,电台122部,轻重机枪2920余挺,缴枪8万4000余支,坦克8辆,飞机3架,汽车240余辆,子弹480万发。
东北野战军伤亡2万4000余人。
△国民党军暂编第55师师长安守仁、副师长梁炳芳、参谋长梁尔昌率领所部在锦州向东北野战军投诚。
△21时30分,同罗荣桓、刘亚楼致电各纵队,晋前,并报东北局、中央军委:
我军10月14日11时向锦州发动总攻击,经31小时激烈战斗,将守敌1个“剿匪”总部之指挥所,1个兵团司令部,1个军部,8个整师(包括锦州外围义县被歼灭之1个师)及各种特种部队和地方武装全部歼灭,战果正在清查中。
△命令发出09日同罗荣桓、谭政签署的致中央军委并东北局电:
关于锦州市工作布置及规定,报告于下:
(1)以罗荣桓、谭政、罗舜初、卓雄、李雪三、吴富善、谭甫仁、李中权、邱会作、李聚奎(东北野战军后勤部第2部长)、胡锡奎(主持中共热河省委工作)、李乐光(热河城工部副部长)、林肖峡(锦州市工委书记)组织管制委员会,罗为书记,谭副之。
委员会下分设南、北两分委。
由攻锦之各纵、各师各派代表1人组成。
罗舜初为北分委书记.卓雄副之。
吴富善为南分委书记,谭辅[甫]仁副之。
(2)关于城市企业与各种设备之保护,资财看管与登记,战时秩序之维持,对市民宣传之实施,我们均按作战区分,出作战部队负责。
战斗结束后,由指定之卫成部队负责。
(3)除指定之卫戍部队及参加城市工作之人员外,一切部队及机关人员等,均需于战斗结束后,4小时内撤出城区,无命令不得进城。
进城者,必须持带入城证。
各地后方机关派来之人员,无管委会介绍者,一律拒绝入城。
(4)对重要之工业与银行、仓库、堆栈及科学设备等,应在战斗进展中即予派兵保护,以免抢劫破坏。
战斗进展中,应派出执法队,在已控制区内之交通要道及繁华街市巡逻,防止抢劫和破坏。
(5)卫戍部队以北宁路为界,城南区由第7纵指定,城北区由第3纵指定。
两区各为1个师负责。
(6)所有大小仓库、堆栈、银行及敌军供给部所存之物资,由各部负责看管,登记呈报。
由管委会依据情形,除军火、武器及重要资财、现金等需要后方储存者外,大部布匹、棉花准备作调剂金融之用。
所有上述物资、现金等,未得管委会批准,一律不许搬移作私有。
已拿者必须责令退还。
战场及敌兵营驻地溃散之武器、资财等,准由各纵、各师收集处理。
(7)在战斗结束后,应施行3天至6天之军事戒严,禁止市内外居民自由进出城,以便恢复秩序,捕捉隐匿潜逃之敌军官兵及特务分子。
(8)国民党市政机关之公文、挡案及资料等办公用具等,均原封不动地交我市政机关接收。
所有在该机关服务之旧职员之旧职员之私人财物,一律不许没收。
对铁路、邮电、自来水、学校中服务之职员财物,更需予以保护。
(9)凡日用品、食品、被服、鞋袜等应统一分配,作为慰劳伤兵和奖励有功部队、有功指战员之用。
如还有多者,再分给其它部队。
此条亦需在攻城指战员中宣布。
(10)为保证上述规定之执行,已令各部在攻城之前重新教育,重新宣布纪律,依据上述规定作出具体布置,动员指战员相互监督严格执行。
战役完成时,应作检查与总结报告,以便判别好坏,进行表扬与批评,使我军此次攻锦,在作出纪律上能够发扬攻占义县、兴城的优良作风,以取得人民的一致赞誉与拥护。
△与罗荣桓、刘亚楼命令第1纵队:
第3师即向沟帮子前进。
第1纵并2、第1师迅速向杏山东南搜索,歼灭突围之敌第54师。
△与罗荣桓、刘亚楼致电梁兴初、周赤萍、孔石泉、黄炜华:
第10纵应令蒙第2师(师长白音布鲁格、政委胡秉权)进至台安阻敌。
△国民党军廖耀湘兵团占领新立屯。
△蒋介石飞抵沈阳,调整军事部署。
△蒋介石空投手令,再次命令郑洞国率部放弃长春立即突围。
并以如再迟延有失机宜,陷全盘战局与不利,该副总司令军长等,即以延抗命令论罪,应受到严厉之军纪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