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8:19480905:19480905-c-prc-bgb-113-黄克诚年谱



黄克诚年谱>19480905

1948年09月05日
致电陈(云)李(富春)、东北局,报告公粮征收意见。
电报说:
分局决定,公粮征收即遵照东北局指示,增征小米5万吨,连前计划37万吨,已令各地布置。
一方面,照指示努力完成,另方面提出个人意见:
照战争需要来说,37万吨是必要的,照农民负担能力来说则是过重的。
(一)同北满比,北满农民每人有地7到10亩,而热河只有3亩到5亩,且东北亩大,一亩相当于热河一亩半,即北满农民有3倍于热河的土地;(二)东北土地肥沃,热河山地多,产量少,东北平均每人有粮1200斤以上,热河平均每人不到500斤。
(三)据我亲自调查,农民每亩地交公粮12斤尚能承受,现在须缴公粮占收入的30%至40%,负担过重,大部农民已吃青苗粮(未成熟的)。
(四)热河群众工作很弱,目前又无强力的组织力量,要命的负担(扩军、公粮、战勤保障),我很担心发生事变。
目前最好的办法是东北局拿出10万匹布来换5万吨小米,既可解决战争的需要,又可照顾农民负担能力。
拿出一点本,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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