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8:19480826:19480826-a-roc-aaa-001-中华民国史大事记



中华民国史大事记>19480826

8月26日

民国政府公布整理财政补充办法,规定变更稽征方式,改订税率,海关进口税加征“戡乱”时期附加税40%,食盐税每担征金圆券八元,营利事业所得税半年征一次。

△ 行政院经济管制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决定限制利息(存放利率将减低),取缔囤积居奇,处罚违反限价,禁止食油出口。

△ 监察院发表调查“七五”事件报告,谷凤翔、胡文灏并对案件关系人北平警备总司令陈继承、青年军第二〇八师搜索营营长赵昌言以及北平警察局副局长白世维提出纠举。

△ 上海区经济管制协助督导蒋经国召集上海军警及金融机关负责人会议,决定统一全市检查机构,由蒋经国统一指挥、统一执行;对违反财经紧急措施者,将予以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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