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8:19480825:19480825-h-roc-s27-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80825

瑶光抱琇南来,已能行十余步矣。
黄国书、黄苏亚【1】外二名来访。
十时到银行,与沈有智、张聘三商聘用律师白福顺,因蔡伯毅不欲与周渊源共事也。
金海请对魏主席相[商]量一金圆【2】换算台币一、八三五元未免太多,【3】要当减少云。
下午一点之快车,林瑞池随行往台北,适丁瑞彬亦同车。
六时余抵台北驿,剑清、海涛、克贤、炽昌、培英等来迎,即到幸町公馆,海涛报告通志馆事务,剑清报告买收华进情形。
七时半赴黄朝琴新屋落成、萱堂七十岁之祝宴,【4】魏主席、朱、杨两厅长、连震东、谢东闵、陈逢源外二十余名。
宴毕,然后向其萱堂祝寿。
九时半招剑清夫妇、克贤、瑞池、陈秀同往北投南方会馆浴温泉,十一时乃还。

【注】
【1】黄苏亚:1950年07月1959年07月担任基隆中学校长。
因前校长钟浩东任内发生校园匪谍案,教职员及学生多人被捕入狱,钟校长遭株连枪决。
故黄苏亚在任除主持校务之外,同时兼任清查匪谍任务,以致该校人事变动颇大,新进人员有多位即因任务需要而安排者。
(简文雄等编,《台湾省立基隆高级中学创校七十周年纪念特刊》,基隆:台湾省立基隆高级中学,1997年,页十八)
【2】日记原文误为金元。
【3】1948年“八.一九改革”后,行政院强制规定金圆券与台币的汇率不得超过一比一、八三五元,物价也不得超过八.一九的价格水准。
因当时台湾物价随着上海的行情而波动,而台湾日常生活用品大多是从中国各省运来,其成本价格皆以金圆券为单位计价,到台湾仍以一、八三五的比率折算,不得调升台币,则令台湾商民吃亏。
若将战前至1948年08月19日的台币发行额、生活指数及当时台币与法币的汇率综合计算,则八.一九所公告的汇率实在是过度贬低台币的价值,且硬性规定为一、八三五元而不得升降亦不合理。
尤其公教人员之待遇最为明显,若以一、八三五元计算,则实际所得不及各省公教人员之半数。
事实上,金圆券与台币的比率应该落在一比九百元至一千元之间,才是合理的价位。
(《台湾民声日报》,民国三十七年09月20日,第一版)
【4】黄朝琴之母为蔡氏寅。
一八八○~1950年,嘉义东石人,1888年入书房习汉学,1896年嫁给黄宗海。
夫逝世时长男黄朝琴才十岁,乃劬劳教养,辛苦栽培二子一女长大成人,而朝琴长年在外求学、游历、任职,至战后始返台定居,故在台北市长任内即思自建住宅,以便安居并奉养高堂,略尽人子之孝道。
后于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觅地千余坪,并以便宜价格收购待遣返之日人家俱用品营建而成。
1948年此宅落成,取名曰“兰园”,系一西式两层之楼房。
建物本身占地百余坪,建材讲究、设计美奂、华丽大方。
后院有曲折幽雅的庭园布置,和青青如茵的大草坪;
前院则以喷水池为中心,环以细石满布的车道和宽阔的停车场。
院旁有玻璃花房,专为栽培台湾名产兰花而建。
此一豪华气派的花园洋房,于战后复原时期落成,实属不易。
1951年美军顾问团来台,朝琴将此宅供作蔡斯团长之官邸,直至日后团长官邸完工,始予交还。
1962年再以此处作为建筑基地,兴建国宾大饭店,于1964年12月开幕营业。
黄母卒后,朝琴斥资营建“孝思园”安葬之。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二年版,页一一九;
黄朝琴,《我的回忆》,台北:龙文出版社,1989年,页二七八~二八○;
周宗贤,《黄朝琴传》,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页一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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