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8:19480729:19480729-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80729

资炑[1]本日(六月廿三日)是其五十一岁之阴寿,七时使博正往为拈香。

八时五十分同其父往台北。

九时余到银行,陈维南报告有人假彰化分行汇票五百六十万元,在台北对外省人绵布商买布,因汇票交换始发觉,警务处派刑事股林致用[2]来调查云云。

[3]

沈有智、颜泗水与余协议对黄况、邱云馨提出诉讼,律师用蔡伯毅、周渊源,[4]前金各五万元,後谢各五十万元,使其交涉。

午同内子、瑞腾、根生受素贞之招待,二时余乃还宿舍。

内子六时余返宅。

八时往受灥生注射ハセスロール,[5]并招之往公园,看醉月楼妓女演剧,金海夫妇亦往,纳凉市今夜为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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