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8:19480624:19480624-h-roc-s27-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80624

乘八时五五分之快车往台北,随员林瑞池及林剑清、林天祥母妻、正亨夫妇、黄朝清、叶荣钟【1】等同车,颇不寂寞,又同午餐。
一时抵台北,施克贤、李宪龙、林永生、吕灵石、林焜辉等来迎,即到幸町公馆。
林熊祥、陈文彬、【2】庄泗川等亦至,即交泗川二百万元,系中兴公司之借款。
及招林忠、熊祥、文彬【3】同到大安通志馆办事处,黄纯青已先在焉,共为斟酌通志馆及顾问委员会之预算,命赖炽昌抄写。
五时余招林忠、纯青同到省政府,会主任秘书罗理,问明日有无提出通志馆之预算于委员会。
【4】他言不及编成,故无提出。
次会民政厅长朱佛定,他嘱余明委员会,将预算总额之多少,请主席保留。
六时余到石油公司俱乐部,受李经理、陈副经理之招待,出席【者】连震东、陈逢源、林永生、李神助、林木桂等。
杨云萍来约来月06日相会。
七时余赴油脂公司总经理白怀民之招待,出席者黄朝琴、曾昭承、陈尚文、丘斌存、林伯奏、林剑清【5】外三、四名。
白氏言家屋欲借通志馆,其房租及期间请先生定之。

【注】
【1】日记原文误为叶荣。
【2】日记原文误为陈文斌。
【3】日记原文误为文斌。
【4】根据1948年06月24日台湾省政府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纪录:讨论议案有十一项,其中并无通志馆预算案:一、本省三十七年下半年度地方岁入出总概算审查报告案。
二、本年度07月份省属各机关经常临时事业各费预拨办法案。
三、加强台湾省保林育林造林办法大纲案。
四、台湾省烟酒公卖局烟业管理委员会及烟业试验所组织规程案。
五、台湾省防疫委员会组织规程及台湾省卫生处防疫工作队设置办法案。
六、台湾省全省物资管制办法案。
七、本省未垦荒地勘查事业经费预算案。
八、高雄台东两县三十五年度地方岁入出总决算案。
九、高雄县三十七年度地方总预算第一次追加预算案。
十、本省本年度上半年岁入出第八次追加减预算案。
十一、卫生处等机关请支办公厅火灾保险费计十一案,拟分别准在本年度第一及第二预备金项下开支案。
(台湾省政府委员会议档案,典藏号00501005502,〈省政府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纪录〉,网站:http://ds2.th.gov.tw/DS3/app005/,二○一二╲六╲二)
【5】日记原文误为林剑青。

年月日/1948/19480624/19480624-h-roc-s27-001-林献堂日记.txt · 最后更改: 2025/07/26 11:56 由 12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