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8:19480623:19480623-h-roc-s27-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80623
昨日士英、清茂来,言草屯洪锦水、【1】洪在,鼓舞佃人对地主抗纳租粟,务要实行二五减租。
似此默默置之,恐蔓延于各乡镇,十时招蔡先于、张焕圭往员林会龚县长,告其事。
他言曾以电话告南投区长,【2】以阻其行动。
余请其再命人往为调查,他承诺善为处置,乃还。
招蔡、张同午餐于铁路饭店。
三时到银行,以德来收南华化学公司之股金二百五十万元,合前借去,计七百五十万元。
四时开董、监事会,十六名全员出席。
余述开会辞,金海报告银行状况毕,余乃提出人员异动,请其承认。
六时闭会,同晚【餐】于醉月楼。
【注】
【1】洪锦水:1894年生,南投草屯人,天主教徒,历任草屯镇民代表、调解委员会主席、侨光国校家长会会长、南投县合作事业协会理事等职,是地方上颇具影响力的人士,积极参与地方建设和公共事务。
(《台湾民声日报》,民国四十一年01月16日,第三版;
《台湾民声日报》,民国五十一年09月09日,第四版》)
【2】南投区长即陈国章,福建邵武人,自1946年01月任南投区区长,1951年任台中县政府教育科科长。
(台湾省政府人事处编印,《台湾省各机关职员录》,1947年版,页三八五;
《台湾民声日报》,民国四十年05月30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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