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8:19480616:19480616-c-prc-dba-123-竺可桢日记



竺可桢日记>19480616

6月16日 星期三 (南)京睛。晨78° ,下午83°

自美国返上海一周年。下午至西康路美大使馆与miss Shirley Duncan 、Borchardt 、李伯纶、谈家桢中餐。今日秤得去衣98 磅(下午五点)。

晨七点半起。八点谈家桢来,渠欲约余晤翁咏霓,适翁已离家去办公室未果。

九点左右,浙大自治会派代表蔡为武来邀余返校。余告以欲余返校则必须澈底执行七十四次校务会议之议决案,及修改自治会章则使与校中章则无冲突。此二点我已于昨日函代理校长王季梁先生。渠颇怪校务会议处置之不当,以为学生应可列席校务会议。余告以此事不能办到之理由,并述目前校务会议与自治会之所以处于对立地位,完全由壁报条例之不合理,以及历次自治会之处分不当,如搜查教职员、学生,及禁止要上课者,不准上课等等。京中有人主张大批开除学生,如去年之江、暨南,今年之同济,均行之而有实效,至少可相安于一时。自治会尽(向)余致敬、献旗,而从不听余之劝告,其矛盾极为显著。余素来以君子待人,故凡事均主从宽办理,但如内部秩序不能维持,则外力自必侵人,我即不能为同人、同学作任何之保障。故校务会议之议决案必须执行,不得抗衡。自治会壁报章则但保障骂人,迭次发生纠葛,故必须加以更正。此二者若不达到,余决不回校。于短期内若无圆满解决,余决请部另简人来校云云。谈一点半钟。

至十一点,余至教部偕谈家桢晤骝先,请部暂垫350金镑作谈于七月赴瑞典出席国际遗传学会之旅费。并晤贺师俊,托向四联总处偕款一千亿元事。又至文教处晤韩庆漉。一点至西康路14号美国大使馆晤George Harris 夫妇。一点半missShirley Duncan 约中膳,到miss Borchardt 、谈家桢、李伯纶、mr.John ( CRm总务),三点回。四点蔡为武又来谈一小时半,弄得唇焦舌敝。六点得振公电话。

寄 振公函(附张三元片) Trewartha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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