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8:19480523:19480523-c-prc-bga-103-林彪年谱增补



林彪年谱增补>19480523

1948年05月23日

九时三十分,与罗荣桓、刘亚楼致电朱瑞、邱创成、匡裕民、刘登瀛:炮兵的使用,最好以团为单位配属给各师。

△十时十分,致电独六师、独七师、独八师、独九师、东前指、松前指:敌一部本日进到卡伦与我独十师对战。另一部在拉拉屯、路宝窝棚一带,我决切断该敌退路,然后歼灭之。

独七师应于明日五时前,全力、大胆地绕到敌后路上,严阻敌人道路,必须坚决完成任务。

独九师明日五时前,到达兴隆山以南铁路上,向敌方前进。独八师立即出发,进到动克山隐蔽,于二十四日八时半到达拉拉屯、路家窝棚与长春间,切断路家窝棚敌之退路。独六师应立即出发,本日进到动克山以南地区隐蔽。明二十四日在独八师后推进,策应独八师作战。

东前指应随独九师活动,指挥四个独立师牵住并歼灭敌二十一师,如不能单独歼灭,则牵住敌人,待各纵主力到达后歼灭之。

△十时三十分,致电黄永胜、赖传珠、杨国夫、李作鹏、邓飞并告独五师、一纵:敌二十一师一部本日进到卡伦,已令独七师明日切断该敌退路,因此该师不参加长春以西之战斗。

已令独五师明晨抢到小合隆以南地区,六纵任务为分路大胆穿插到长春与小合隆之间,向小合隆前进,以一部监视长春之敌,以主力包围六十一师及其附近分散之敌人,如能单独解决则解决之,如不能单独解决,则待一纵解决五十六师后共同解决,须严格防敌向四间房东北地区逃走。

△十二时,致电韩先楚、罗舜初、刘西元,邓华、吴富善、谭甫仁、高体乾:敌六十一师、五十六师、二十一师均已在长春城外树十里处,我一、六纵决于明晨在长春郊外,切断该三敌之退路。为配合作战,我三纵、七纵均须于今夜或明拂晓出发,连日兼程前进,以便策应。

△十二时,致电周纯全、李聚奎:布置在西线的后勤工作。

△十三时三十分,致电段苏权、邱会作、黄鹄显、张天云,梁兴初、周赤萍、孔石泉、黄炜华:我军于明日在长春附近打响,在辽河附近佯动部队可停止动作,亦应撤回河东。八纵于二十五日或二十六日开始向长春前进。十纵除纵直及两个师外,应以一个师于二十五日出发,向长春前进。

△十三时三十分,致电东前指各独立师:各独立师此行应严守秘密,不可过早暴露企图。

独八师应于明日七时到达拉拉屯以西,断敌退路,如该处无敌,则该师应向兴隆山前进。独九师应于明七时到达兴隆山,配合歼灭兴隆山之敌。

△十四时,致电罗华生、邱子明:(独立第七师)应全力于明晨六时前将兴隆山或魏家沟逃跑之敌,大胆、完全切断。我其余三个师明十时左右可到兴隆山附近。

△十七时,与罗荣桓、刘亚楼致电沈启贤、王建中并告黄永胜、赖传珠、杨国夫、李作鹏:(第三十六师)你们应以两个团插到拉拉屯及其以东,以一个团插到拉拉屯、孟家屯及其以东,以一个团插到孟家屯以南,牵制敌人,等六纵到后歼灭之。

△二十时,致电赵东寰、杨易辰:(独立第十师)此次行动,必须大胆,否则必误事。

必须经分水岭推到兴隆山以南之魏家沟、高家窝棚、边南,向北堵住敌人。

△二十二时,致电独立罗华生、邱子明:(独立第七师)你们必须立即出发,应于明晨五时到达长春西北三十里之马家窝棚、赵家粉房,向西北寻找敌人包围之。

△二十二时三十分,与罗荣桓、刘亚楼致电黄永胜、赖传珠、杨国夫、李作鹏:十六、十七两师,如果经乔家窝棚西前进时,必将敌五十六师吓跑,因此,十六、十七师改为向桑家窝棚、日马栈前进,包围五十六师,协同一纵歼灭该敌,十八师则仍经飞机场以东地区插到四间房。

△二十二时三十分,致电工兵学校一大队:立即向长春附近出发,归一纵指挥。

△二十四时,与罗荣桓、刘亚楼致电第六纵队各师:一纵正向吉家窝棚、乔家窝棚、哈达窝棚前进中,如你们也经此线前进,则必与一纵交叉,彼此皆不能包围敌人。因此,现决定你们应在原地停止,待第二、第三两师通过后,你们在桑家窝棚以东地区,采取战斗行动,突击向四间房前进,堵击小合隆之敌。十八师仍经飞机场以东于二十四日五时前插到四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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