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8:19480523:19480523-c-prc-bga-103-林彪年谱增补



林彪年谱增补>19480523

1948年05月23日

09时30分,与罗荣桓、刘亚楼致电朱瑞、邱创成、匡裕民、刘登瀛:
炮兵的使用,最好以团为单位配属给各师。

10时十分,致电独第6师、独第7师、独第8师、独第9师、东前指、松前指:
敌1部本日进到卡伦与我独第10师对战。
另1部在拉拉屯、路宝窝棚一带,我决切断该敌退路,然后歼灭之。
独第7师应于明日05时前,全力、大胆地绕到敌后路上,严阻敌人道路,必须坚决完成任务。
独第9师明日05时前,到达兴隆山以南铁路上,向敌方前进。
独第8师立即出发,进到动克山隐蔽,于24日08时半到达拉拉屯、路家窝棚与长春间,切断路家窝棚敌之退路。
独第6师应立即出发,本日进到动克山以南地区隐蔽。
24日在独第8师后推进,策应独第8师作战。
东前指应随独第9师活动,指挥4个独立师牵住并歼灭敌第21师,如不能单独歼灭,则牵住敌人,待各纵主力到达后歼灭之。

10时30分,致电黄永胜、赖传珠、杨国夫、李作鹏、邓飞并告独第5师、第1纵:
敌第21师1部本日进到卡伦,已令独第7师明日切断该敌退路,因此该师不参加长春以西之战斗。
已令独第5师明晨抢到小合隆以南地区,第6纵任务为分路大胆穿插到长春与小合隆之间,向小合隆前进,以1部监视长春之敌,以主力包围第61师及其附近分散之敌人,如能单独解决则解决之,如不能单独解决,则待第1纵解决第56师后共同解决,须严格防敌向四间房东北地区逃走。

12时,致电韩先楚、罗舜初、刘西元,邓华、吴富善、谭甫仁、高体乾:
敌第61师、第56师、第21师均已在长春城外树10里处,我1、第6纵决于明晨在长春郊外,切断该3敌之退路。
为配合作战,我第3纵、第7纵均须于今夜或明拂晓出发,连日兼程前进,以便策应。

12时,致电周纯全、李聚奎:
布置在西线的后勤工作。

13时30分,致电段苏权、邱会作、黄鹄显、张天云,梁兴初、周赤萍、孔石泉、黄炜华:
我军于明日在长春附近打响,在辽河附近佯动部队可停止动作,亦应撤回河东。
第8纵于25日26日开始向长春前进。
第10纵除纵直及两个师外,应以1个师于25日出发,向长春前进。

13时30分,致电东前指各独立师:
各独立师此行应严守秘密,不可过早暴露企图。
独第8师应于明日07时到达拉拉屯以西,断敌退路,如该处无敌,则该师应向兴隆山前进。
独第9师应于明07时到达兴隆山,配合歼灭兴隆山之敌。

14时,致电罗华生、邱子明:
(独立第7师)应全力于明晨06时前将兴隆山或魏家沟逃跑之敌,大胆、完全切断。
我其余3个师明10时左右可到兴隆山附近。

17时,与罗荣桓、刘亚楼致电沈启贤、王建中并告黄永胜、赖传珠、杨国夫、李作鹏:
(第36师)你们应以两个团插到拉拉屯及其以东,以1个团插到拉拉屯、孟家屯及其以东,以1个团插到孟家屯以南,牵制敌人,等第6纵到后歼灭之。

20时,致电赵东寰、杨易辰:
(独立第10师)此次行动,必须大胆,否则必误事。
必须经分水岭推到兴隆山以南之魏家沟、高家窝棚、边南,向北堵住敌人。

22时,致电独立罗华生、邱子明:
(独立第7师)你们必须立即出发,应于明晨05时到达长春西北30里之马家窝棚、赵家粉房,向西北寻找敌人包围之。

22时30分,与罗荣桓、刘亚楼致电黄永胜、赖传珠、杨国夫、李作鹏:
16、17两师,如果经乔家窝棚西前进时,必将敌第56师吓跑,因此,16、第17师改为向桑家窝棚、日马栈前进,包围第56师,协同第1纵歼灭该敌,第18师则仍经飞机场以东地区插到四间房。

22时30分,致电工兵学校1大队:
立即向长春附近出发,归第1纵指挥。

24时,与罗荣桓、刘亚楼致电第6纵队各师:
第1纵正向吉家窝棚、乔家窝棚、哈达窝棚前进中,如你们也经此线前进,则必与第1纵交叉,彼此皆不能包围敌人。
因此,现决定你们应在原地停止,待第2、第3两师通过后,你们在桑家窝棚以东地区,采取战斗行动,突击向四间房前进,堵击小合隆之敌。
第18师仍经飞机场以东于24日05时前插到四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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