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8:19480417:19480417-h-roc-s27-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80417

朝清来言大公企业公司欲改作合作社,因股东万五千余名,每次开会须费百数十万元也;
又因资本不足,拟欲增资云。
庄泗川来,招之同会严厅长,问黄况、邱云馨土地卖买有效无效,请其正式答复;
次商户税小组委员会【1】之期日,定29日开会。
泗川招余观览中华国货公司,启光亦出招呼,乃为之交关九万余元,遂在是处午餐。
剑清之妻因身不好先去,次到城内分行少憩。
二时往板桥,赴林宗贤之大同制糖工场【2】落成式。
次游本源花园,同梅县长、李友三等五十余名,受其招待落成宴,近六时乃还。

【注】
【1】指依据1948年04月16日台湾省政府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由严家淦、林献堂、李连春、马寿华、杨家瑜、陈启清六人组成审查委员,由严家淦任召集人,审查修正台湾省各县市户税征收办法案。
(台湾省政府委员会议档案,典藏号00501004602,〈省政府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纪录〉,网站:http://ds2.th.gov.tw/DS3/app005/,二○一二╲五╲二十九)
【2】即大同制糖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台北板桥浮洲里,系板桥林家经营的产业,于1947年08月成立,是当时台湾主要民营红糖工厂之一,代表人林宗贤,年产量约一百四十公吨。
(陈先辉编,《自由中国工业要览》,页工○七七;
张怡敏,〈从红糖产业之变迁论二次大战后台湾民间资本之动向〉,台北:国立政治大学经济学研究所硕士论文,1996年,页一七、四五)

年月日/1948/19480417/19480417-h-roc-s27-001-林献堂日记.txt · 最后更改: 2025/07/26 11:55 由 12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