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军日记>19480331
1948年03月31日
星期三
接到一中陈振球信,解说一中不发《文化报》原因,从此我更清楚了“党人”对我的态度,也更坚定了和他们“远离”的决心。
下午写了五页《我底生涯》。
夜间程敏由北安来,住在这里。
振球同志:
覆信收到,谢谢!
正因为我们要把问题弄清,所以才写信给你,承你解释这事也就作一结束。本来为此事我曾写了一篇文章,如今文章也就不再发表。
首先我直觉到周齐那种谈话和态度是非“革命”的,因此引起我底怀疑,正因为我懂得党底教育政策是“自由思想,民主讨论”,所以感到“不对头”,为了不犯“自由主义”,所以必须把问题弄清。其实我是满可以“置之不理”的,因为多销几份报纸,少销几份报纸,对《文化报》本身来说,也还并不太重要。——如今证明我感觉还并不太错。
对《文化报》任何人全可以有意见,全可以读或不读,至于责成别人做“义务推销”,这当然更属荒谬绝伦。但是如周齐那样想用本身职务权限来禁止,这当然在我认为是有背革命政策和政府法令精神的。
敬礼萧军三'卅一附推销员“反映”一纸,以作参考。
一中的反映意见1.我说是《文化报》社的到这里希望给推销一下。
周齐同志说:我们对《文化报》有些意见。
当时我说希望多提供意见,对我们的报有帮助,同时对读者亦有帮助。他说这报纸不真实,举个例子说“第二寒假补习班的事”就和事实不一样。同时还说什么叫所谓第二寒假补习班,有二位同志说所谓怎么讲,你们的编辑选稿子时应当注点意。因此这个报不适合同学们看。现在我们行政上不能给学生订,也不能给号召,但在校外订我们不管,校内禁止订这个报,学生在校内看不限制。
2.我说希望有时间多提一些具体意见。
最后他说(周齐同志):这仅代表我个人意见,不过因为我负教导的责任,我说校内不让订这报也算。我回答说好请提意见。
最后他又说我叫周齐(说两次)。
《文化报》道里十二道街分销处陈维斌。
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