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80329
范其昨夜宿于纯锭宅,今日宴之午餐,以瑞腾、纯锭、西庚、灵石、天佑、攀龙为陪。
范其归台有作“感怀”七绝一首,请余次韵(如棋世事欲云何,一试身心百炼磨。
聚散无常浑莫定,那知卅载又来过。
)【1】一时余他往台中,余稍休息。
三时灵石同往灵山寺,本日是佛祖生日,特来参拜。
阿面、容[榕]纫、来儿、绣[淑]娟等尚在焉,南街嫂请余食员[圆]子汤,乃到宿舍。
六时内子同容[榕]纫还家。
夜清金招余到天外天【2】看“天方夜谭”【3】电影。
【注】
【1】林献堂的《海上唱和集》、《东游吟草》、《轶诗》等均未见此诗。
【2】天外天:位于台中市樱町,成立于1919年,原是台中富豪吴鸾旗在家中庭园兴建之私人剧场,供家人及亲友休闲娱乐之用。
1935年吴鸾旗之子吴子瑜将剧场扩大,变成营业用的商业剧场,并与大甲洪栋梁、彰化谢钦汉等人合资经营,兴建工程历时三年,耗费十五万余圆。
1936年01月01日举行开场式,是一座三层楼高的钢筋水泥建筑,内外均采用当时最流行的建材与装饰。
内部设有卖场、茶馆、舞池、咖啡座、餐厅、撞球场、麻将馆、电影院等,主要以演出传统戏曲和播放电影为主,是一座现代式的综合性娱乐场所。
战后初期,天外天剧场仍持续经营,后改名为国际戏院,1963年撤销营业登记。
(《台湾日日新报》,昭和十年12月09日,第五版;
叶龙彦,《台湾戏院发展史》,新竹:新竹市立影像博物馆,二○○一年,页一八五;
王伟莉,〈日治时期台中地区的戏院经营〉,南投:国立暨南国际大学历史学系硕士论文,二○○九年,页五八)
【3】日记原文误为天方夜谈。
改编自阿拉伯民间传说故事《一千零一夜》,又名“新天方夜谭”或“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由美国环球电影公司发行,1948年春天在台湾上映。
由于当时的好莱坞电影在技术上已率先进入彩色影片时代,颇能使观众在看惯黑白片之后得到耳目一新的视听娱乐。
惟片中有以药物抛掷空中使众人昏迷,此片段被判定内容荒诞而遭删减。
(叶龙彦,《光复初期台湾电影史》,页九八、一三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