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8:19480326:19480326-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80326
吴庆丰来访,并赠枇杷一笼。
九时赴省政府四十三回委员会,[1]农林处提出农产物要移过他县须要检验之案。
余反对其麻烦,而又开一揩油之路,遂不通过。
遇洪元煌,邀之来寓午餐。
他系国大代表,虽有执行犹预〔豫〕之罪,[2]然未剥夺公权,可以出席国民大会,预定来月出发云。
三时赴县市考绩委员会,[3]委员十余名,民政厅长朱佛定为主席,讨论章程。
余因身上不好,先退席,到新生旅社洗澡。
六时到新中华,受陈启清之招待,同席者杨诚志、周菩提外六名。
八时同剑清、清金看平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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