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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480315

新筑之灵山寺,本日入火安位,余与阿面及郑肇基之妻妾同往参拜。

次到银行,垂胜、焕珪来,言洪元煌为农会理事长,因课长杨艳星等卖肥料,法院认其为贪污之行为,明日将判决,请先生往为求情。

余遂招他两人同往会邢庭长,[1]他颇表示好意,谓能原谅之处,欲为之原谅云云。

午前托阿面交与秀玉五十万元,欲作其母子之生活费,但恐其放款被人诈取,故欲托廖继成为之贷出,廖因恙不能来,遂不能将款项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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