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年谱>19480315
1948年03月15日
为中共中央工委起草致热河分局电:
“经验证明:
不论土改与整党,都是十分精细的工作,决不能性急,性急了,一定出毛病。
所以最近中央规定以三年时间完成华北、华中、东北的土改及整党。
故你们完全不应性急。
经验又证明:
在党员干部及群众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采取普遍发动上改与整党运动,而不选择重点突破、逐步推广的方式,也一定出毛病,不能把土改与整党搞好。
冀察晋普遍发动的结果,毛病亦多,幸而随时纠正,未让这些毛病继续发展,故损失还不大。
然而结果不能说是很好的。
经验又证明,在土地会议后批评与纠正了各种右倾观点后,在实际工作中又发生了许多‘左’倾观点及各种‘左’倾现象,例如普遍地提高成分,侵犯中农,贫农团的孤立主义与唯成分论及乱打、乱杀。
乱捕、乱封门及土地分配中的绝对平均主义等,到处发生。
在批评与纠正领导方式上的命令主义之后,到处又发生了尾巴主义。
如来电所说热河、冀东运动中所发生的各种‘左’倾错误,是目前的主要危险,
望坚决迅速随时予以纠正,而不要让其继续发展,使工作受到重大的损失。
中央最近所发出的各种指示,则是纠正各种‘左’倾错误的根据。
为了纠正错误,避免损失,对于某些地方的运动,应坚决停上。
剥削收入不超过总收入四分之一者,一律不得定为富农,而应定为中农,
在民主政府成立后,地主参加主要劳动满五年,富农改变生活满三年者,应改变成分不得再认为地主或富农。
订错的成分,应坚决改正,财产有损失者应退还或抵偿。
在冀东老区与半老区土地业已基本平分的地方,应实行土地调整,而不要再来一次平分,不要走到绝对平均主义,亦不要组织领导一切的贫农团,只在农会中组织贫农小组。
在边沿区应实行新区土改工作要点,只打大地主,不打富农,不要立即平分土地,以免被敌人利用。
但在老区半老区及热河地区实行平分土地时,完全不动中农土地,也是作不到的。
在取得中农真正同意之后,从一部分中农手里抽出一部土地调剂给贫农也是可以的,但不要抽动过多中农的土地。
此外实行移民移村及贫区与富区调剂时必须十分慎重,不要随意实行,因这种事很难办,群众常常是反对的。
只有在有大块荒地能安插移民并在政府有很好准备的条件下,才可动员移民,又在纠正各种‘左’倾时望采取适当方式,严格防止右倾观点再次复活,并注意群众与干部的情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