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8:19480214:19480214-c-prc-bga-103-林彪年谱增补
林彪年谱增补>19480214
1948年02月14日
△致电各部:
(1)决歼老边之敌(估计为第91师部和1个团),各师行动如下:
(1)第3纵担任歼灭老边之敌,应于14日包围敌人。
(2)第10纵应移石佛寺西南地区达敌增援。
(3)第3师与独第5师应在石佛寺东南一带箝制敌人。
(4)第1纵明日黄昏包围沙岭堡之敌,使敌不敢向老边前进,并准备第2步歼灭沙岭堡之敌。
(5)第8纵(欠第24师)14日黄昏进到老边东南之大小房身一带,抗击老边增援之敌。
第25师归该纵指挥。
(6)第7纵14日应包围、歼灭沙河堡之敌。
(7)第2纵应进至沙河堡以北地区。
策应第7纵歼灭沙河堡之敌。
(2)第28师应迅速查问第91师俘虏,老边敌兵有多少数目并电告,以便决定行动。
(3)第10纵应以主力两个师协同第3纵消灭老边之敌,留1个师在石佛寺西南打敌增援。
具体行动,由第3纵首长规定。
(4)为控制较多兵力打敌增援,第1纵明日只派1个师在沙岭堡西北佯攻敌人,其余两个师应在沙岭堡以北,准备策应第8纵在铁路上打援。
(5)独第2师和独第5师14、15两天的行动方针,应采取如敌北进,我则后退;
如敌停止,我则等敌;
如敌退,我则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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