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年谱>19480207
1948年02月07日
毛泽东批示:
“我完全同意少奇同志在这个(注:01月18日)电报里所提出的意见。”
△致电中共中央,
汇报东北土地改革中打击面太宽的问题,
指出:
“东北土地斗争中打击面占人口百分之二十五,实在大多,其中定有很多佃耕地主土地但又雇人耕种的农家。
这种人一方面受剥削,另一方面又剥削别人,其中有一部分剥削与被剥削相抵,所余不多,应定为中农;
另一部分,则有相当大的资本,剥削占其收入的主要部分,但这种剥削基本上应认为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为了缩小打击面,除区别地主的大、中、小及富农的恶霸与非恶霸外,在东北是否应将富农的圈子划小一点,并将富农亦分为大、中、小分别对待。
即将剥削与被剥削相抵,剥削部分不超过总收入百分之二十五或三十者划为中农,除平分土地外,这种中农的财产不动,对这以上的中、小富农在征收其牲畜、农具、房屋时,给一部分代价(价款由地主封建财产中支出,或由政府发一次公债),其粮食及其他财产不动”。
中共中央于09日将此电批转东北局,指出:
“东北上改打击面过大,这是非常危险的,必须立刻着手改变政策。
中央在去年双十节公布土地法的决议中即指出,中国地主、富农虽然各地有多有少,但按一般情况来说只占农村人口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东北地主、富农即使较别地为多,也决不会多到占人口或户口四分之一这样多,因此你们应将打击面大大缩小,弄错了的,必须纠正,究竟应当缩小到何种程度及采取何种步骤解决此项问题,使土改走入正轨,既不对土改高潮泼冷水,又不使运动跑出正当的范围,请你们拟具办法电告”。
东北局于11日复电中共中央和中央工委,表示完全同意刘少奇和中央的指示,将“以各种方法缩小打击面及分化打击面”。
△致电中共中央,
就东北局请示发表其整党问题通知,
提出供中共中央考虑并答复东北局的几点建议:
可同意东北局发这个通知,因“现在整党中到处都多少发生一些‘左’的唯成分论,即认为凡是地主、富农及其他剥削阶级出身的党员干部,都是不好的,而加以批评打击与斗争。
认为凡是工人、雇农、贫农出身的党员干部都是好的,而加以奖励与提拔,而不根据各人的具体工作及思想与作风的好坏,来加以批评和处理。
甚至将农村中组织贫农团斗争地主的一套搬到机关、学校来实行,这种错误,决不可让其发展”。
“在整党中提出贫雇农路线一词,是很不妥当的。
应一般提出无产阶级的思想与路线,即在土地改革亦应提出依靠贫雇农,巩固地联合中农,消灭封建与半封建的路线”。
中共中央于11日对党内发出《纠正土地改革宣传中的“左”倾错误》的指示,吸收了这些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