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480110
王金海先返台中。
厦门严焰【1】以吴春潮为导来访,请应援立委之投票。
黄逢时【2】来托采用其子入银行。
吴庆丰来商借钱。
黄朝清来访,杂谈数十分间。
十时往台北医院看许丙,他被军法处判决刑期二十二个月已满,出狱十余日矣,不遇。
【3】
次访杨肇嘉于高义阁,杜聪明【4】亦至,余招之同到新生旅社午餐,并商制药公司之董、监事,彰化银行三千股用犹龙之名义,个人三千股用云龙之名义。
中国工业管理协会台湾分会,【5】三时半开于台银俱乐部,选严家淦为理事长,杨清为总务干事。
【注】
【1】严焰:1946年任制宪国民大会福建省代表,1948年参选立法委员,并未选上。
(立法院秘书处编印,《行宪第一届立法委员录》,页十一)
【2】黄逢时:一八九八~1986年,台北树林人,黄纯青之子。
幼读国学,1918年继其父为树林造酒公司主事,1920年变更该公司组织为树林红酒株式会社,并成为该会社专务取缔役。
任职四年期间,致力于产品改良及销售通路的扩张,遂使其名声遍及全岛。
1923年任莺歌庄庄长。
1936年经营米谷、肥料贸易,后历任树德商行专务取缔役、海山轻铁株式会社取缔役、荣隆商行代表社员、台北米谷卸商组合理事长、台北纲绳组合长,1937年任台北市会议员,1941年任皇民奉公会台北州支部奉公委员,1942年任台北宫前町区长、方面委员等职。
战后被派任台北市中山区区长、琉公水利委员会主任委员,并于1947年08月候补为台北市参议员,并兼任荣隆行总经理、丰隆制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因笃信基督,中年以后奉献基督教会,创设新生教团,后赴美定居,在其八十九岁过世前共开拓了九间教会。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八年版,页一五九;
章子惠,《台湾时人志》,第一集,页一三六)
【3】1945年08月终战前后,有部分日本军人认为台湾若须脱离日本,但又不愿意回归中国,应该走向独立,故草拟章程与名单,约林熊祥、许丙、辜振甫三人会面,力邀具有影响力的台籍人士参加日本人成立的“台湾自治委员会”。
(另有一说为主张独立者为台湾人,但因台湾总督安藤利吉不同意而结束。
)1946年01月警总公布人民检举告发日军官兵罪行办法,同时也举行汉奸总检举,02月21日陈仪以林熊祥、许丙等人曾欲成立“台湾自治委员会”为名,逮捕林熊祥、许丙、辜振甫、徐坤泉、简朗山、林熊征(翌日释放)、陈炘、詹天马、黄再寿、陈作霖等人。
同年04月以战犯名义被解送陆军总部军法审判,并于05月以阴谋内乱罪提起公诉,最后被判刑者为林熊祥、许丙、辜振甫三人,其余无罪释放。
许丙与林熊祥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关于此次逮捕行动之原因,许丙之子许伯埏有四种看法:一为半山建议检举曾经协助日本政府者;
二为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根据检举密函拘捕;
三为日治时代参与文化、社会、民众运动的成员中,为一己之利所写的虚实密函;
四为陈仪在1934年任福建省主席时,曾向林熊祥借二百多万元而逾期未还,林熊祥数次催讨不成,一状告到日本领事,要求强制还债,陈仪对此怀恨在心,便以搞独立运动等各种理由,将与林熊祥接近的许丙、辜振甫等人以战犯名义拘押。
(许伯埏着、许雪姬主编,《许丙.许伯埏回想录》,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6年,页一八三~一八五、三○二~三○三;
黄天才、黄肇珩,《劲寒梅香:辜振甫人生纪实》,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页九二~一○一;
苏瑶崇:〈“终战”到“光复”期间台湾政治与社会变化〉,《国史馆学术集刊》,第十三期,二○○七年09月,页五十)
【4】日记原文误为杜聪。
【5】中国工业管理协会台湾分会:中国工业管理协会又称中国全国工业协会,系1938年由吴蕴初倡立于重庆,其后各地陆续成立分会。
台湾分会则成立于1946年11月01日,由刘晋钰、颜钦贤、高祀瑾、施安、陈尚文、颜春安等人所发起,由陈仪担任名誉理事长,一则象征促进台湾各项工业之发展,二则加强台湾工业界与中国之联系,是两者合作并进之新开始。
该会成立后,随即推派陈尚文、刘明、颜钦贤、沈镇南、林挺生、刘晋钰等六名代表,前往南京参加全国大会。
1948年01月干部改选,由台湾省政府财政厅厅长严家淦出任理事长,资源委员会驻台办事处处长杨清任总务干事。
(《民报》,民国三十五年11月02日,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