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8:19480102:19480102-h-roc-s27-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80102
朝清来贺正,适琇南母子【1】在焉,既而灥生亦至,片刻即去。
金海来招余同访孟营长、于厂长、邓旅长、池法院长、吴检察首席、陈警察局长、市县党部,皆不遇。
二时市政府主催开敬老会,市中八十岁以上之老人百四十五名,最高龄者九十八岁,九十岁以上者六名皆为妇人,余赠之面巾各一条,计二万九千余元。
四时还宅,招瑞腾会五弟杂谈。
【注】
【1】即施秀玉及其与林献堂所生之子施琇南。
施秀玉于1939年受雇于林家,原负责照顾林献堂之孙林博正的生活起居与身体健康,1946年生下施琇南。
“琇南”之名乃林献堂所取,即“秀玉”与“献”堂各取偏旁而来,林献堂晚年得此子后,购下今台中市成功路二层楼房予琇南母子居住,并提供一切生活费用。
1956年林献堂过世,因秀玉欲办理琇南入林家户口手续而对簿公堂。
林献堂于赴日本之前曾写一份备忘录交付其子林云龙办理,其中指出琇南入户之事须待斟酌后决定;
以及将林献堂投资太平洋化学工厂一百万元之股份赠予琇南。
入户口之事历经数月调解仍未获结果,后来秀玉呈递声请状请求台北地方法院进行民事调解,而林家则坚持不同意琇南入户籍,致琇南入户之事始终未果。
(林博正,〈回忆与祖父献堂公相处的那段日子〉,《台湾文献》,第五十七卷第一期,二○○六年03月,页一六二;
《台湾民声日报》,民国四十五年09月22日,第三版;
《大华新闻》,民国四十五年12月22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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