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7:19471212:19471212-d-roc-aaa-001-蒋中正大事长编
蒋中正大事长编>19471212
十二日
国民政府国务会议通过「训政结束程序法」案,并决定第四届国民参政员任期延至国民大会开会之日为止。
附录
训政结束程序法:
「第一条:国民政府主席,国民政府委员会及其五院外之直辖机关行使原有之法定职权,应于依宪法产生之总统就职之日卽行停止。第二条:立法院行使原有之法定职权,应于依宪法产生之首届立法院集会之日卽行停止。第三条:监察院行使原有之法定职权,应于依宪法产生之首届监察院集会之日即行停止。第四条:行政院、司法院、考试院行使原有之法定职权,应于依宪法产生之各该院改组完成之日卽行停止。第五条:省市县现有民意机构及行政机构原有之法定职权,应于依宪法选举或改组完成之日卽行停止。第六条:本法自公布尔日施行。」
蒋经国处长报告与苏联驻华武官谈话经过。蒋中正自记曰:「近来俄妄冀我与匪妥协及离美亲俄之心倍切。盖俄以美国马歇尔氏反我、逼我、倒我,乃以联我、助我、拥我之姿态,向我示意也。」
相关人物:蒋经国 George Marshall
出处:卷6下 589-5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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