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年谱增补>19471210
1947年12月10日
△签发东北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炮兵建设的命令》,要求在1948年内大力加强野战部队炮兵,增强师、团近战炮火,加强高射炮兵的建设和干部训练、炮工生产等,以适应大规模攻坚作战的需要。
同时确定:
除炮司直属第1团、第2团、第3团,迫击炮团,高炮团应进一步充实外,南满军区炮兵小团,第2纵队、第3纵队、第4纵队的炮兵小团,第1纵队的炮兵营,都扩充为33制的炮兵大团(辖两个野炮营、1个榴炮营),并在冀察热辽军区成立1个野炮团,扩充并建立第8纵队、第9纵队的山炮团,第6纵队、第7纵队的野炮营,第3纵队、第4纵队、第7纵队各师及独立第2师、第4师、第5师及南满、冀察热辽军区各独立师的山炮营。
同时在各步兵团内普遍建立迫击炮连与步兵炮连;
在南满和冀察热辽各成立1个炮兵旅,负责统一指挥两地区一切炮兵的建设、训练与作战事宜。
△09时,致电洪学智、赖传珠、杨国夫、刘其人、曹里怀:
同意第16师今日在现地休整。
△10时,致电程子华、黄志勇:
北镇、黑山敌弱可歼,如工事强勿歼。
沈西北一带系我根据地,安置轻重伤员无困难。
△11时30分,致电各部:
第8、第9纵12日在锦州北打响,并继东进。
第4纵14日辽阳外围打响。
北线部队行动如下:
第1纵,明天由大小孤山到二道河子。
第6纵到伊通及东南,第30师到双阳。
第10纵直可由现地出发向西丰方向前进。
第2纵暂在八面城休整准备。
第29师在明或后天出发,向康平50里以北前进。
炮司到西安以南。
第3纵加第28师,暂在西丰万昌待命。
△王奎先、栗在山致电林彪:
(1)估计敌可能向大小绥河进攻,如敌攻大绥河,我3个团主力集结隐蔽在大小绥河以南山地,正面以1个营诱敌深入。
待敌进到大小绥河附近出击之。
(2)敌经九站向桦皮厂进扰,我们则放弃大小绥河,而在桦皮厂、孤店子寻战。
△12时,致电王奎先、栗在山:
同意采用第1个作战方案。
△19时,致电吴克华、彭嘉庆:
第4纵的作战部署,盼注意:
如敌真弱则可多打几股,若敌强则不应同时进攻太多目标,以便抽出力量打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