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年谱增补>19471210
1947年12月10日
签发东北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炮兵建设的命令》,要求在一九四八年内大力加强野战部队炮兵,增强师、团近战炮火,加强高射炮兵的建设和干部训练、炮工生产等,以适应大规模攻坚作战的需要。同时确定:除炮司直属第一团、第二团、第三团,迫击炮团,高炮团应进一步充实外,南满军区炮兵小团,第二纵队、第三纵队、第四纵队的炮兵小团,第一纵队的炮兵营,都扩充为三三制的炮兵大团(辖两个野炮营、一个榴炮营),并在冀察热辽军区成立一个野炮团,扩充并建立第八纵队、第九纵队的山炮团,第六纵队、第七纵队的野炮营,第三纵队、第四纵队、第七纵队各师及独立第二师、第四师、第五师及南满、冀察热辽军区各独立师的山炮营。同时在各步兵团内普遍建立迫击炮连与步兵炮连;在南满和冀察热辽各成立一个炮兵旅,负责统一指挥两地区一切炮兵的建设、训练与作战事宜。
△九时,致电洪学智、赖传珠、杨国夫、刘其人、曹里怀:同意十六师今日在现地休整。
△十时,致电程子华、黄志勇:北镇、黑山敌弱可歼,如工事强勿歼。沈西北一带系我根据地,安置轻重伤员无困难。
△十一时三十分,致电各部:第八、九纵十二日在锦州北打响,并继东进。四纵十四日辽阳外围打响。北线部队行动如下:一纵,明天由大小孤山到二道河子。六纵到伊通及东南,三十师到双阳。十纵直可由现地出发向西丰方向前进。二纵暂在八面城休整准备。二十九师在明或后天出发,向康平五十里以北前进。炮司到西安以南。三纵加二十八师,暂在西丰万昌待命。
△王奎先、栗在山致电林彪:㈠估计敌可能向大小绥河进攻,如敌攻大绥河,我三个团主力集结隐蔽在大小绥河以南山地,正面以一个营诱敌深入。待敌进到大小绥河附近出击之。
㈡敌经九站向桦皮厂进扰,我们则放弃大小绥河,而在桦皮厂、孤店子寻战。
△十二时,致电王奎先、栗在山:同意采用第一个作战方案。
△十九时,致电吴克华、彭嘉庆:四纵的作战部署,盼注意:如敌真弱则可多打几股,若敌强则不应同时进攻太多目标,以便抽出力量打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