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7:19471128:19471128-c-prc-bga-103-林彪年谱增补
林彪年谱增补>19471128
1947年11月28日
△王东保、张池明、刘锦屏致电林彪:
(第16师)第64团已经解散。
△刘少奇为中共中央工委起草致东北局电:
(1)阅悉关于北满书记联席会议的通知,同意你们的各项办法。
关于土地法大纲的补充,还须在平分过积中不断由各省加以修正和补充,不要规定过多的统一办法。
(2)关于东北的政权制度,请你们研究工委申宥给冀东电(中央戌文转各区),在一切群众业已充分发动的乡村和城市,由下而上建立各级人民代表会,并使之成为各级政府的最高权力机关。
这种人民代表会的整个系统,应在反对地主、平分土地的过程中,充分发扬群众民主,禁止任何人侵犯人民民主权利及反对一切机关和新老干部的官僚化等等斗争中确实建立起来。
首先成立县、区人民代表会,然后召集省与全东北人民代表会,并须经常开会,由各级代表会的主席团自行召集,由各级政府向代表会作报告并提出各种议案,使代表会真正成为解决各种重要问题的权力机关(例大革命时的省港罢工工人代表会),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上级政府委员会及代表会有权改变下级代表会的决议及解散下级代表会更新选举召集之。
只有这种代表会系统确实建立起来,才能使各级政府充分反映群众意见,密切联系群众,并巩固各种纪律和制度。
望在实际斗争中大胆试验这种制度。
(3)在城市工作中望加强工会工作及培养工人干部的工作。
东北局及各地负责人应经常到工厂中及工人大会、工人代表会去作报告和讲演,使我们各种政策和工作能首先取得工人群众的拥护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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