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7:19471128:19471128-c-prc-aaa-003-刘少奇年谱



刘少奇年谱>19471128

1947年11月28日

为中共中央工委起草致东北局电:
“关于土地法大纲的补充,还须在平分过程中不断由各省加以修正和补充,不要规定过多的统一办法。”
“关于东北的政权制度,请你们研究工委申宥[2]给冀东电(中央戍文[3]转各局),在一切群众业已充分发动的乡村和城市,由下而上建立各级人民代表会,并使之成为各级政府的最高权力机关。”
“在城市工作中望加强工会工作及培养工人干部的工作。
东北局及各地负责人应经常到工厂中及工人大会、工人代表会去作报告和讲演,使我们各种政策和工作能首先取得工人群众的拥护和帮助。”

[2]申宥,即09月26日
[3]戍文,即11月12日

△中共中央致电中央工委和华东局等:
陈(毅)、粟(裕)区域人口二千余万,党政民工作的领导亟须加强,
请考虑让邓子恢率华中分局机构去陈、粟处,以加强陈、粟区域及苏中、苏北的领导,
明年秋冬或后年春夏,陈、粟主力出江南时该机构则随军南进。
目前渤海区土改及后勤工作的领导由康生暂代邓子恢,
待华东局派人接替渤海工作时康生可去山东帮助土改。

30日
刘少奇和董必武复电中共中央,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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