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7:19471121:19471121-c-prc-dba-123-竺可桢日记



竺可桢日记>19471121

11月21日 星期五 (杭州)晨阴 41° ,晚49°

内政部发表我国人口四亿六千余万,包括卅五行省、卡二特别市及西藏。国民大会代表选举今日起举行,后日止。

晨六点半起。今日仍冷。自治会蒋世渣、李景先、谷超豪、吴士嫌四人来,知昨自治会议决罢课三天(星期五 、六、日),作为判决不平之抗议,并欲余赴京申诉此事。余谓此事既决定上诉,余不久本应赴京,故从中可以向各方有关疏解,希望上诉最高法院时能凭公判决,但不希望用政治力量,而亦不希望对方用政治力量c 目前最要者,为上诉工作之预备。渠等又谈及迎于子三灵枢至校问题,余拒绝,因此事通不过校务会议也。

十点偕倔南及蒋世澄、谷超豪二代表赴第一监狱,询邮伯瑾、陈建新、黄世民三人是否要上诉。渠等决定上诉,并仍请徐家齐律师为辨护人。余询渠等是否已见过今日之《东南日报》,因报上载有高等法院判决书之全文也,渠等谓已见过。余询陈建新有否写悔过,陈自承写过,但以手枪相恐吓,其悔过云:“以前行为失检,思想有误,自今以后愿改过自新,为国家出力,为民族求荣”云云。余等出,即偕假南至省政府晤雷法章,知沈成章于明日可返杭。余告以校中罢课情形,并询新潮社在校社员余叔文、周尚汾是否有被捕之可能,答谓无此预备。余询以是否有来校捉人之举,答以如来校必告余云云c 但余恐临时告知,则一二分钟内即来捉人,亦等于不告也。余等告以学生不致于罢课期间内游行,但将来T子三下葬时,不免有大队人马前往。渠谓最好在解严(后J。<解》[戒)严时期不会长云二十二点回。

下午二点班绪宾与新来教授戴昌晖来,为住宅问题。因陈点在乙种让出之屋,戴与电机系新来之曾君相争执也。三点宅女青年(会)开学生救济委员会,到许绍橡、精寿康、周觉昧、mrs.Vannevar 、王撰生、蔡竞平、潘玉美及陈维新、陈爱琴等。

决定全国学生救济总会向UNRRA请来拨杭之物资,计蚊帐160顶,衬杉1200件,女袜90打,男袜999打,白布廿四匹(@50码)。决定分配给甲、乙、丙三种:甲衬衫两件,袜子四双,臼布五码,共240人。乙种无白布,有衬衫与袜, 360人。丙种只袜四双,1000人。分交四校,以人数多寡为比(伊0,又蚊帐可以偕用c 次讨论棉衣裤问题,决定向社会处及国际委员会请求σ 五点散。

接 潘公晨(为捐嘉业堂藏书经费事,已捐得63ωoalO)、贝时璋寄沈士远、些鸣涛、堂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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