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年谱增补>19471026
1947年10月26日
△09时,发布命令:
独第5师须原地待命。
△10时20分,发布命令:
第25师应指派专门部队固守406高地。
△12时,发布命令:
25日11时关于吉林作战方针的电报,望加以研究和根据该电的精神作出具体的计划。
关于兵力的使用和攻击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形规定,如黄昏攻不利,亦可改拂晓攻,主攻、助攻和纵深3种兵力的分配,亦可酌量实情规定。
△13时,致电朱瑞、邱创成、匡裕民:
炮兵及炮火基本上应分成3种:
(1)15榴弹炮加上加农炮,主要担负消灭之用,实行消灭射击,就是担负攻占某1目标(堡垒)的突击队,已进入冲锋出发地时,以重炮实行各点放射,不慌不忙摧毁被指定攻占的目标。
突击队攻占到一定程度,各种口径炮应停止射击,而指定一定的炮,制压还击敌之炮兵。
(2)山野炮主要为制压作用,是夺取目标、摧毁一定的程度,突击队投入冲锋前应实行短促而猛烈的炮火袭击,这时15榴弹炮加上加农炮均可参加。
突击队冲锋后,炮兵主要注意转移于纵深和两侧,以便向退却之敌或增援部队的拦阻射击。
(3)指定部分山野炮为突击队指挥,紧紧随突击队前进。
无论那种射击,应力求交叉火力,敌已知我集中炮火于吉林周围,望加强对空射击。
火力阵地除主阵地外,必须有2至3个预备阵地。
多设伪阵地。
弹药必须藏于地下。
△14时30分,发布命令:
如敌援军经小孤山向伊通行进时,我拟守大孤山,主力在大小孤山间突击,因此独第2师应拆毁小孤山工事,保大孤山工事。
第1纵应把伊通、双阳的工事拆毁,以便以1部守双阳,以主力在伊双间突击,但也可能守伊勒们站,也可能守范家屯,而在其以南突击,应注意研究。
△21时30分,致电周保中、陈正人、陈奇涵、唐天际:
为保证五常、乌拉街一线兵站之安全,并掩护群众工作,东满应指定相当的地方武装,担任乌拉街一带剿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