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7:19470917:19470917-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70917
十时到银行,林东辰已任命其为营业部专员,特为道谢。
去年十一、二月被县政府退职科员诈领二次金十六万余元,当时营业课长陈维南、次长赖阿凤及李君曙、[1]赖树森皆有关系,前回董、监事会决定记过一次,本朝给与记过状。
余问其有异议否,树森默默,阿凤、君曙皆曰无,维南抗议王总经【理】之不提出诉讼,所以若是之损失。
余答之曰提出诉讼胜败未可知,徒惹县当局之恶感耳,他方屈伏〔服〕。
林宗贤命其书记苏慈,持致蒋经国[2]之书,以辩解宗贤之无罪,请为盖印。
如其所请,即盖与之。
五时余返宅,略休息,即往招瑞腾同会五弟杂谈。
八时招瑞腾、春怀、铭瑄、柏梁〔梁〕、坤山、天佑、攀龙同作唱诗「扇茶」第二唱,词宗天佑、柏梁〔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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