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7:19470826:19470826-c-prc-aaa-001-毛泽东年谱



毛泽东年谱>19470826

08月26日
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陈赓、谢富治并告彭德怀、习仲勋,刘伯承、邓小平,陈毅、粟裕电,指出:
“陈、谢渡河后,主力攻占新安、渑池、陕县、灵宝、阌乡【133】,相机夺取潼关;
以一部攻占宜阳、洛宁、卢氏、嵩县;
另以一部攻占洛南、商县、商南,切断西荆【134】公路,迫使胡军一部向陕南布防。”
并指出:
“一个月内,胡军主力不可能到豫西,陈、谢应乘此时机放手发展。”
30日,又为中央军委起草致陈、谢电,指出:
“(一)西面空虚,攻取较易;
洛阳附近敌所必争,不应使用主力。
(二)速以四纵全力、三十八军及二十二旅抢占陕县、灵宝、阌乡、洛宁、卢氏,相机抢占洛南、商县、商南。
秦纵【135】位于新孟洛地区,牵制洛阳之敌,以一部攻占宜阳、嵩县。
(三)避开强固设防据点,专打守备薄弱据点,并力求运动战,求达机动迅速、广占敌区、多歼敌人之目的。”
根据上述指示,陈、谢以主力向国民党军兵力空虚的豫陕边挺进,
以一部活动于新安、孟津、洛阳地区,牵制洛阳之敌,以利于主力以后南出汉水或东出平汉路。
【133】阌乡,1954年09月并入河南灵宝县(今灵宝市)。
【134】西荆,指陕西西安至荆紫关。
【135】秦纵,指秦基伟任司令员的晋冀鲁豫野战军第9纵队,当时受陈谢集团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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