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7:19470610:19470610-c-prc-dba-123-竺可桢日记



竺可桢日记>19470610

06月10日 星期二 Pacific° Cean上午阴。
水温70° ,气温68°

中午位置Lat.33043N , Long.164033E o 行477 miles @19。
5m/ h。
今日轮上报告要填Baggage Declarat10n 中华民国海关旅客行李应税物品报单。
余自英至美时进纽约,余在单上仅写Personal Effect,各物件均未开,进口毫无困难。
但闻在上海,进口困难极大,外交护照亦无关系,其单上最足注目者为玩具子枪与于枪式电筒,与赌具、淫书、赛狗,均为禁品。
如谓(帮票飞)(绑票匪)可用作吓人之用,则木制手枪亦可作吓人用也。
单上规定旅客必须携带之衣服、首饰、化装品及随身行李确系自用者或业经用过并非出售者,准于免税。
其余物品,包括新衣服在内,均应纳税。
如有家具、瓷器、缝纫机、打字机等,在外洋用过一年以上准予免税,但仍填报证明。
办公室用具、脚踏车等均应完税。
为人携带或拟给他人或预备出售之物品,均应一律填注,并须完税。
禁止运进口之物品为军械、飞机附件、玩具气枪、十二倍以上之望远镜、食盐、无线电机,但按照专章报运,仍得进口。
惟??461赌具、淫书、赛狗与玩具手枪及手枪式电筒概禁进口。
规则上未填明自来水笔、表与美金,但闻对于此三者查禁甚严,表与自来水笔各准带二支,美金二十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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