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7:19470520:19470520-c-prc-cea-001-谢觉哉日记



谢觉哉日记>19470520

05月20日

新民主主义宪法是在“以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的民主联盟”的社会制度上写的。这种社会制度现已不是理想而是现实。在占有中国三分之一人口的解放区的现实。也就是在未被解放的、尚占中国人口三分之二的蒋管区迫切要求的现实。没有这种现实,不可能也不应来写新民主主义的宪法。

如果内战时,中国只几块小小地方改变了社会面貌,不足影响全国的话,那么抗战时期就有很大地区的改革,以新的姿态炫耀在人们面前,使得旧的统治者无法在其残存地区统治下去。

解放区的社会改变,抗战为一时期,抗战胜利后为一时期。抗战时的巨大改革,普遍地减租减息,工作人员(政,军、党、民)、教员,学生、工人—律实物供姑——平等供给,优待抗属……等。在这基础上,改变了被压迫阶层的地位,掀起了人民广大的爱国抗日热潮。

反映到政治组织上就和前人异其趣,政治,不是特殊人的事,而是人人有份、人人都关心的事了。贪污腐化、摆架子,大体绝迹。钻营、巴结、贿卖,在选举上,在升迁上已是不能想象,说来也不懂的事了。这难道是小改革吗?这不是由内在良心或外在强制所致,而是由于上述经济关系的改变。虽然解放区政权仍是旧的民主形式,但如议员不得兼行政官吏,议会必须时常开会,议会常为争权力而争,司法“绝对”独立等在旧民主时代认为不可变的,我们这里必须变,或已没有(如争当选),或减轻其重要(如司法独立,只是服从法律)。

抗战结束后,土地改革,清算汉奸、恶霸,更是一大改革,即将进一步、彻底的改变社会面貌。现尚未结束。

不看到社会的改变,只据宪法书本上的教条,必然地要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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