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7:19470427:19470427-c-prc-bga-103-林彪年谱增补



林彪年谱增补>19470427

1947年04月27日

△萧劲光、陈云致电林彪:
南满人力物力困难,部队生活比北满低,伤员每月5天细粮,应有思想上准备。

△赖传珠致电林彪:
根据去年秋天徒涉考察,辉发河水深,开江后仍4尺至5尺深。
第72团侦察连全部渡江西,已深入8道河子、庆岭地区,桦树林子江西北亦有活动。
漂河口子已造的船,每次能渡1500人,现正赶造中。

04月

△下旬
利用东北野战军总部在双城开会期间,会见万毅,要求其与松江军区司令员兼代哈尔滨卫戍司令员李天佑对调职务,后因万毅要求留在部队,即改任万毅为第1纵队政治委员。

△东北局成立滇军工作委员会,李立三任书记,刘浩任副书记。

△与谭政发布《对起义投诚和被俘国民党军官兵的政策》:
优待俘虏,是我军一贯的正确政策,在我军有名的“3大纪律,8项注意”中就有不搜俘虏腰包1条。
现在蒋介石所发动的卖国残民的内战,已引起很多有正义感有爱国心的蒋军官兵之更大不满,且在我人民解放军的节节胜利中,放下武器投奔我军,和武装起义者到处发生。
我军更应严格遵守优待俘虏与欢迎武装起义的两大政策,使蒋军官兵皆有获得光明之机会。
为此,特颁布下列条例,各部队首长及战士应切实遵照。
1、对战场上放下武器、停止敌对行为的蒋军官兵,除解除武装外,必须认真实行我军优待俘虏的宽大政策,不许搜腰包,不许拿财物,不许有侮辱俘虏人格的行为。
2、对放下武器,不再与人民为敌的蒋军官兵,即可听其志愿选择:
愿参军者欢迎,愿改业者志愿,愿学习者进学校,愿回家者发给路费资助回家。
3、对自动投诚我军的蒋军官兵,除携带武器者发给奖金外,均应热烈欢迎招待,给予精神安慰及物资优待,并在自愿原则下欢迎参加工作或资助回家。
4、对火线上举行反内战起义的蒋军官兵(不论人数多少),一律不缴枪,不编散,官任原职,兵属原部,并帮助其巩固和扩大,且对起义有功者应以奖励和提升。
5、凡起义或投奔我军之蒋军官兵,不论其过去党派政见及行为如何,概不咎既往,以诚恳友谊精神帮助其进步和发展。

年月日/1947/19470427/19470427-c-prc-bga-103-林彪年谱增补.txt · 最后更改: 2025/07/29 18:39 (外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