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7:19470423:19470423-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70423
协议讨还卖地
陈阿海、黄敏亭、何清金往台北训练,两日前归来,十时在银行会见,述感想。
培英之妻璇玑[1] 以刘集贤为介绍,对余借金六拾万元。
张灥生、黄况、[2]邱云馨[3]对彰银於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以後买土地及家屋,财政处有公文来命讨还,乃唤金海、继成、沈有智协议进行方法,先用书信,次用诉讼。
炼石在台中电力分公司就职,近将荣转台北,因母老及儿子学校关系不欲往,请余修书告柳协理,言他愿仍在台中。
三时半出席水曜会。
县刑事股王坤河、巡查林新和来,问廖心旺恐喝〔吓〕取财之事,将以解救黄锦坤[4]之罪也。
黄栋来,请余为商会理事长,力辞之。
林糊之子汉忠来,言其父由二十一师转送於法院矣。
林以德亦来宿舍相访。
寿绿去金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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