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7:19470405:19470405-c-prc-aaa-003-刘少奇年谱
刘少奇年谱>19470405
1947年04月05日
同朱德致电中共中央,报告中央档案资料转移情况:
“(一)曾三[1]所管之文件,除带来六箱外,其余均存在陕甘宁边区,由西北局曹力如[2]保存,在安条岭者十五箱(为《六大以来》、《两条路线》等),交清涧县委书记保存,在清涧以东四十里之某地二十箱(《向导》、《新青年》、《红旗》及抗战初期各地报告等),已告曾三派人将清涧文件中一切带秘密性者取出外,望中央直接负责告西北局保管与处理该两批文件。
(二)现存河东文件,除曾三者外,有机要处二十箱(历年各报等),中组部二十箱(干部结论及表格),一局八箱(历年军事文件),尚有二局、中社部、城工部各有数箱。
现决定除各机关本身少数文件自己负责带走不得遗失外,所有曾三、机要处、中组部、一局文件,均集中交曾三保管,并由贺龙同志负责一切安全保障之责,暂时保存在贺龙同志处,以后听中央命令转移,并已令曾三将所有文件分为三类:
甲、重要而不秘密者(如《向导》、《红旗》及已印刷之各种决定);
乙、秘密而不十分重要者(如某些电报及西北局财政计划等);
丙、又重要又秘密者。
上述分类,以便在必要时或埋藏或销毁,或务必带走,无论如何不得遗失。
关于上述决定,中央有何指示,望告。”
[1]曾三,当时任中共中央秘书处处长。
[2]曹力如,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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