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7:19470204:19470204-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



林献堂日记>19470204

灥生招待

九时余到银行,犹龙报告日人预金三千万余元,台银欲取去,商工亦然。

嘱维南劝告泗水让董事於剑清[1],因剑清[2]在台北分行,常往来财政处、台湾银行及工商、华南之董事接手,若选其为董事,而资格上较有价值也。

维南力言泗水无公德心,若与商量,他不但不让,反生恶感,於事实为无益也。

黄敬修、[3]周武榕[4]两检察官来访,片刻即去。

士英来商借金二百万元,将以买米为雾峯庄粮食之用,许之。

午後一时开行务恳谈会,决定设分行於屏东、新营、斗六、罗东、苗栗五处,并分配银行剩余株万六千株之额,瑞芳支店之撤收,暂为保留。

夜同黄市长、洪局长、莫秘书、金海、犹龙、坤木、世挺、彩龙、[5]先於、赤城、[6]坤、茂堤、[7]连城、[8] 朝清、清标等二十余名,受灥生之招待。

年月日/1947/19470204/19470204-e-roc-cab-001-林献堂日记.txt · 最后更改: 2024/07/14 11:49 由 12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