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1947:19470101:19470101-d-roc-aaa-001-蒋中正大事长编



蒋中正大事长编>19470101

一月一日

 书告全国同胞:中华民国宪法,于今日公布,完成多年实施宪政之宿愿;期勉全国同胞认真行使民权,善尽义务,如期促成宪法之施行。

附录

 书告大要:

「(一)今天政府颁布中华民国宪法,国家即已进入民主宪政的坦途,从此全国同胞要认真行使民权,善尽义务,这是民国成立以来一件划时代的大事。(二)目前我们正由大战之后进入复员善后时期,正由战争破坏进入战后建设时期,不论政府、人民,都要从『除旧布新』四个字来努力。(三)提示全国同胞以下列三点:第一、重申政府维护统一、尊重和平的方针。第二、愿我全国同胞矫正战后变态的种种恶习,务必以奢侈颓废为大耻,以投机取巧为万恶,互相规劝,共同策励,以奠定建国的基础。第三、愿我全国青年对建国大业有所贡献,切不可为别有用心的宣传所摇惑而自误其平生,要知中国最迫切的需要,无过于建设,青年应为建设明日的新中国而努力。」

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暨颁布宪法祭告孙中山典礼在陵园举行。蒋中正于趋诣陵园途中自省曰:「四千六百年之历史,四亿五千万之生灵,以及百年来国家奇耻大辱之昭雪,其大责重任,皆萃于一身,能不踔厉奋发,期有以完成此艰巨而伟大之使命乎。」

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宪法」及「宪法实施之准备程序」。

相关人物:孙中山 

出处:卷6下 351-3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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