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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日记>19461128
县长刘存忠来银行访余,谓运动留任之事请勿实行,又言员林警察之拘留法警,他完全事前不知,而法院捕公务员之手续亦不周到,故有如是不祥之事也。
昨日所拟移动人员,十时以犹龙、金海、坤木立会而发辞令。
林剑青,命其为台北支店长,今早接着辞令即来道谢,预定明日往台北接收事务,闻之甚喜。
陈逸松来访,约其今夕同晚餐于醉月楼。
三时余与犹龙、坤木唤坂本、井上、吉市来,问其卖土地与泉[灥]生、黄况,【1】卖家屋于邱云馨之故。
他言战争前,大藏省【2】命其处分,至昨年09月始卖出,每坪七元云。
六时在醉月楼招待陈逸松,以垂胜、荣钟[钟]、炎秋、聘三、焕圭、文环、犹龙、坤木、金海为陪,饮酒颇醉,八时余返旅社。
【注】
【1】黄况:1895年生,彰化人。
学历为台湾总督府工业讲习所、台南师范学校乙种本科正教员养成讲习科、台中州土地测量技术讲习。
曾任台中实业讲习所长兼讲师、台中公学校及曙公学校教师、司法行政代书人等职务。
(《台湾人士鉴》,昭和十八年版,页五四)
【2】大藏省:おおくらしょう,日本政府之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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